从吴开先说到潘汉年(14)
事实上,中华民族的建国事业也不是一蹴而就的。真正现代意义上的“国家”是到了秦始皇废封建、建郡县以后才成型确立的。 这个过程至少经历了几千年。在黄帝以前,社会从家族、宗族、小部落发展到大部落联盟,这个过程就十分漫长。从黄帝到夏启那段时间,社会基本上还是保留各部落相对独立,同时共尊部落联盟领袖号令的状态。从商朝到秦始皇统一六国以前那段时间中,分封制是国家结构的主要形态。分封制的特点就是中央政权直接统治的区域只有京畿附近一小块地方,其余大部分地区都由大小诸侯统治。夏朝有没有分封制,由于没有确切的史料证明无法确定。《左传·哀公七年》中有“禹合诸侯于涂山,执玉帛者万国”的记载。考其意思,这些“诸侯”,即部落首领,只是到涂山参加了禹召集的大会,承认禹的大联盟首长的地位。但这些“诸侯”本身的地位,应该是他们原来就有的,不是禹封的。他们参加禹召集的大会,最多就是他们的诸侯身份再次获得禹的承认罢了。到了商代才有可靠史料证明商朝实行了分封制。据河南大学李雪山教授的《商代分封制度研究》统计,商代最多时全国大小诸侯有三百七十多个,其中“封国”二百八十五个,“方国”八十五个,此外还有“与国”。“封国”是由商王所封,意义甚明;“方国”与“封国”的区别,主要是“方国”独立性较强,它们对中央表面称臣而实际上可能有敌意;而“与国”是指商王朝版图周边、那些不属于商王朝但附属于商王朝的国家。所以,这些称“方国”的,其实就是一些原来就存在、且独立性较强的部落或部落联盟。它们处在殷商王朝版图内,因为殷商王朝不能一一将他们消灭,就只能采取怀柔的政策,承认它们的诸侯地位并让它们继续保持较大程度的独立性。
西周建立初期,周武王和周公进行了两次分封,共封了七十一国,其中姬姓(即周武王同姓)五十三国,异性十八国。周武王与周公两次分封,同姓占了大部分,显示从周朝起权力的传承开始以血缘为主要依据。而这十八个异性之所以能受封,除了他们在推翻殷商的斗争中立了大功,如姜尚之被封于齐;还有就是殷商时的方国,他们在推翻殷商的“革命”中采取了不与周武王为敌的立场,于是“革命”胜利后周王朝也给了他们一个封号,继续承认他们的“诸侯”地位,如芈姓的楚国、姒姓的越国等。由此可见,商王朝和周王朝采取分封制而不是如秦始皇那样直接采用中央集权制,其中既有迫于现实形势的原因,也有受旧制度约束和传承的原因。所以分封制的出现,实是部落、部落联盟制在向国家中央集权制发展过程中的一种过渡。
国家从黄帝到秦始皇,期间至少二千多年的发展过程,其实反映的是一条从宗族、部落、部落联盟一步一步地过渡到中央集权“国家”的轨迹。而周武王和周公两次分封七十一国,其中姬姓占了五十三国,则反映了到西周初,政权的私有化程度、并以血缘关系传承的现象已十分严重。这与尧、舜时代的人,对国家公权力普遍持有“天下为公“的观念,已有天壤之别。
人类社会踏上这样的发展道路,即由分散走向相对集中,国家由全民的公器变为执政者的私器,而不是走相反的道路,则又是什么原因呢?一句话,是因为不可抗拒的内外两种原因。就内部原因言,主要是基于血缘,以及基于相同的语言、文化、宗教信仰、生活习惯和活动区域等因素,使这些家族、族群、部落慢慢地、自然地融合成一个独特的、有别于其他不同血缘,不同文化语言、不同宗教信仰和不同活动区域的团体。这样的团体,我们一般将它称为民族。后来出现的国家,一般由单个民族或数个民族组成。
至于外部的原因,则纯粹是出于生存的需要。因为任何一个人类群体——甚至许多动物的群体,如猴群、狼群、马群也是这样——在他们的生命过程中总是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危险和困难,比如大的自然灾难,与别的群体之间经常会发生的、攸关生死存亡的争斗等等。而每当碰上这些天灾人祸时,人多力量大的好处就会显示出来。在这种时候,群体与群体之间相互帮助,相互支援,团结合作,是克服困难的最佳办法。尧舜时代黄河水患严重,“鸿水滔天,浩浩怀山襄陵,下民其忧”。舜命禹带领各部落人民凿山开道,疏堵浚淤,足迹遍及中原九州,历一十三年始完成治水任务。这是多么浩大的工程!若不是集中了数以十计、百计、甚至千计部落的力量共同治水,是不可能完成这样大的工程的。还有,那时侯族群之间也经常发生战争。人类是动物的一种,出于动物界强食弱肉的本性,各族群之间为了争夺生存资源和生存空间,会经常发生争斗。强者消灭了弱者或兼并了弱者后可以获得更多的生存资源并更加强大。而弱者为了避免被别的族群消灭,他们也会联合起来去共同抵抗强者,或者干脆投靠某一个强者以自保。当然,投靠一个强者以自保,是要付出一定代价的。这些代价诸如每年纳贡和服从宗主的某些命令或征召等等。但相比整个家族或族群的存亡,付出这些代价也是值得的。这里特别要指出的是在古代,这种族群间、部落间的争战是非常野蛮、非常残酷的。争战失败了的一方不是全体被对方杀掉就是沦为奴隶。因此,在那样的生存环境中,无论是为了应付自然灾难还是为了应付异族的战争,这些外因都会造成一股巨大的压力,迫使人类群体从原本分散的小群体向较大的群体发展,到最后就出现了国家这样的组织形式。
总之,国家的出现,实乃是人类群体生存发展的自然趋势,与阶级斗争无关。又人类社会在推动建立“国家”这种组织形式的诸多因素中,相较于内因,我以为外因是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断言“国家决不是从外部强加于社会的一种力量”,这种观点不仅武断,也与人类发展史相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