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然那就不FAIR了。
这里其实有两点我上次已经回你了。
1,如果ITs拿自己当人那么值得对那个观点后面对人的尊重,如果不值得那么就是不值得,或者说那样做那样说可以得到别人的理解和尊重但是不可能得到我的。再说明白一点,我反对的是观点,如果ITS自动和那些观点绑在一起,那么是自愿那跟我没关系。
2,再说人身攻击这个提法。如果有些选择以身护法(观点)那是其选择,我认为也应该尊重。
再加一个。行为有高下观点有对错并且就是论事FOKUSIEREN 一个PUNKT就足够了,那是我们普通人的COMMON SENSE如果连这一点也不承认那是另一个POOL了,不在这里的讨论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