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录取程序中,AO招生官并不是录取的最终决定者
如果你的申请通过初审,AO相当于你的attorney,而独立的admission committee就是陪审团,而dean of admission是法官。
当你所属地区的A O进行初审时,会根据综合评分淘汰一部分不合格的人选,这个过程叫application reading, 每份申请会有两个AO独立read,如果两者评分相差过大,第三个AO会加入评估。如果通过初审,读你申请的AO就相当于你的attorney,他们会向committee present你的case,promote你的录取机会,并回答committee 成员有关的问题和质疑。之后AO退场,committee成员就会进入无记名投票阶段,一般原则是一个申请人如果有四分之一的committee member不通过就不通过了。最后,Dean 会根据学校一些具体规则再增删极少数申请人,并sign the admission papers。这就算完成了当年度的building freshman class 即招生程序了。
这是我了解的录取程序大概。不知道还有没有其它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