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组部:瞒报或免职 重点抽查后备厅级干部
《通知》提出,今年起将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
重点抽查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主要包括:拟提拔的部分考察对象;拟列入后备干部人选对象,重点是厅级后备人选对象;接到涉及领导干部个人报告事项的举报,需要核实的;在巡视工作或干部考核考察中,群众对领导干部涉及个人报告事项的问题反映突出的;其他需要重点抽查核实的。
哪些干部需要报告个人事项?
范围
①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中县处级副职以上(含县处级副职)的干部;
②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县处级副职以上的干部;
③大型、特大型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的中层以上领导人员和中型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
④副调研员以上非领导职务的干部和已退出现职、但尚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干部。
方式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本地区(本单位)管理的干部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抽查核实。组织人事部门干部监督机构负责具体的组织实施工作。
随机抽查:每年集中开展一次,按一定比例进行。
重点抽查:拟提拔的部分考察对象;
拟列入后备干部人选对象,重点是厅级后备人选对象;
接到涉及领导干部个人报告事项的举报,需要核实的;
在巡视工作或干部考核考察中,群众对领导干部涉及个人报告事项的问题反映突出的;
其他需要重点抽查核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