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将李某某推上了十年徒刑?
北京市海淀区法院26日对被告人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强奸罪分别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10年;王某(成年人)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 治权利2年;魏某某(兄)有期徒刑4年;张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魏某某(弟)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李某某一审被判十年徒刑》2013年 09月27日《长沙晚报》)
虽然李家法律顾问兰和在海淀法院安检厅门外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如果李某某被判有罪,坚持无罪辩护的辩护律师已与家属商定一定会上诉,但是甚嚣尘上 的李某某一案,至此应该告一段落了。我想,法律的存在不外乎治病救人,既然是治病救人,那么,一个小年轻犯了强奸的错,判个几年徒刑,是恰当的,这是他应 得的惩罚,给他一个教训,但判个十年,我觉得多少有点重了。这是典型的从重处罚。而从重处罚,对治病救人来讲,对挽救一个小年轻来讲,其效果未必理想。当 然啦,在这里我不是为李某某说话,为他开脱罪刑,在这里我只想实事求是地分析一下这案例给我们广大家长的启示:是谁将李某某推上了十年徒刑?是谁将李某某 推上了从重处罚的不归路?
【1】李某某自己。
这一点是确凿无疑的,如果李某某自己不去成人消费的娱乐场所,安心于未成年人的身份定位,不去殴打杨某某,不去与杨某某发生性关系,那么我想,事情 的结局就一定会改变,就一定不会是十年徒刑了。殴打了,发生性关系了,也不用判十年徒刑啊,本来是未成年人,理应有一个未成年罪犯的教育和矫正原则在,获 得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的结果,是在意料之中的事,李某某何以会落得这样的下场?这与他事后不勇于认错,不勇于改错,而是以给了2000元钱为由,死不认 错,拒不悔改,要进行所谓的无罪辩护,有直接的关系。
李某某获十年徒刑,当然首先是他自己的错误造成的,怪不得其他人。这完全是他咎由自取,自作孽,不可活。李某某获十年徒刑,充分说明了一个道理:一个人犯错不要紧,要紧的是要勇于认错,勇于担责,一味地逃避责任,只能落得个鸡飞蛋打的一地鸡毛的不堪结局。
【2】李某某父母亲。
许多人以为,李某某之所以有今日,皆是其母亲梦鸽对儿子的溺爱所致,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流传于网络的那封有名的《一位父亲给梦鸽女士的一封信》:把李某某送上被告席的不是杨女士,不是法院,而是你——梦鸽,他的母亲。
是的,在新闻媒体的报道中,李某某案表现最突出的是他的母亲梦鸽,我们看到梦鸽跑前忙后,为儿子操碎了心:8月6日,梦鸽前往北京市公安局报案,提 交《关于对张某等人涉嫌介绍卖淫和敲诈勒索犯罪事实的控告函》,称是“杨某某用头发遮脸,装醉”,在进入房间后,是“杨某某主动帮助他们手淫,以促成性交 易行为”。8月30日,梦鸽在某门户网访谈时认为,儿子没有强奸,是“你情我愿做了不好的事”。她评价自己的儿子“淡定、懂事、内心干净”。8月31日, 梦鸽在接受媒体访问时,又将案件归结为社会环境影响和孩子交友不慎:“上海的4个法官还是成年人,非常优秀的干部同志们,都在这样的一个环境里失足了,孩 子们怎么经得起这样的诱惑?”
然而,这只是表面现象,梦鸽跑前忙后的背后,又是什么?单单只是梦鸽她一个人在忙吗?单单只是梦鸽她一个人在奋斗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新闻报道中,我们虽然看不到李某某父亲李双江的举动,但从梦鸽的举动中,我们完全可以窥视到他的豹之一斑。
我的意思非常明确,将李某某推上十年徒刑的,有其母亲梦鸽的功劳, 亦有其父亲李双江的一份汗水。作为女人的梦鸽,在现实面前失去理智,坚持替儿子做无罪辩护,是可以理解的。但作为一个男人,一个有头有脸的功成名就的男 人,一个具有一定的社会地位社会影响力的男人,也像女人梦鸽一样失去理智,支持替儿子做无罪辩护,就有点令人匪夷所思了。我想用昏了头来形容一点也不过分吧。
【3】围观者网民。
很难想象,如果李某某这事,不是发生在当下,而是发生在没有电脑,没有互联网的过去的话,这事会是如今这样的结局么?李某某会获十年徒刑么?如果那 样的话,我想广大的普通P民(绝大多数网民),能不能知道在我们的生活中,曾经发生了李某某这样的轮奸案,还不一定。连知道都不能确保,还奢谈什么获刑与 否?!
因此,我非常赞同笑蜀兄提出的一个观点:“关注就是力量,围观就是压力。……中国太大,中国太复杂,无论历史问题的累积,还是现实政治幅员的广阔以 及政治变数的无穷组合与升级,都是举世无双。这样大而复杂的实体,在今天已经没有任何单一的力量能够一下改变。但各种力量形成合力,例如,亿万人的围观, 亿万人的目光聚焦,就能聚成世界上最大规模的探照灯,就能一点点穿透特殊利益的高墙,一点点照亮我们的现实,一点点照出我们的未来。别无选择。我们的敌人 不是我们身外的黑暗,而是自己内心的黑暗,那就是我们的容易失望,我们的沮丧,我们的缺乏信心、耐心和细心,我们的缺乏坚韧,轻言放弃,乃至自暴自弃。当 遭遇不公的时候,不要只抱怨命运,而需要反躬自问:你像市民代表刘天晓那样扔过水瓶么?围观的亿万双眼睛中,常常有你的那双眼睛么?”(笑蜀:《关注就是 力量 围观改变中国》)
这是毫无疑义的,将李某某推上十年徒刑的,除了李某某自己,除了李某某的父母亲之外,围观的广大网民朋友们,亦是有一份大功劳在的。在李某某案件上,又一次体现了“围观就是力量,围观改变中国”的前瞻性与正确性。在李某某案上,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广大网民的围观,确实在一步步地推动着古老的中国,在缓慢地进步;尽管这种进步,是那样的不尽人意,是那样的微乎其微,但有进步总比没进步,总比倒退要好的多,要强得多。因此,发生在中国大地上的任何事,请广大网民朋友们,继续围观吧。我深信:总有那么一天,在我们的持续围观下,在我们的坚持不懈的围观下,一个民主、自由、富强的全新的中国,必将出现并屹立在世界的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