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有猫腻也不可能偏向无权无势的受害者,你该不会真的以为是酒吧在敲诈梦合吧?敲诈她什么?50万元?
现在同案犯也认罪了,你该不会认为他们为了整李就要给自己搭上一个强奸犯的名头吗?
李的前边两个律师都辞了,为什么?
……
算了,事实俱在,但有些人脑补功能很强大(你明显是其中之一),凡是与自己臆想的东西不一样的就通通拒绝,多说无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