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子有酸奶瓶,知道明确的作案方式及地点,瓶上8成有指纹或DNA,
到院长家搜应该能搜到鼠药和注射器,或者有她买那种酸奶/鼠药的记录,或者有人看到她在案发地点附近。要是这些都没有光凭口供定罪的话冤案的可能性很大。
至于朱案,根据我所看到的资料,也倾向于认为孙是凶手。但我觉得她之所以未被起诉,主要可能还是因为缺乏证据。当然她要跟院长似的是p民一个,肯定就被定罪了。这个案子没有找到投毒的容器,就无法确定方式和地点。根据洗漱用品失窃推断那就是投毒方式,充其量也只是推断而已。这样也就无法确定投毒人一定是朱的室友。至于公安告诉朱家'就差一层窗户纸了'多半是指需要孙自供才能补足缺失的证据。这个案子,动机,人证,物证等等都比辛案差得多,搁美国8成也得开释。就象我们多数相信就是辛干的,也没办法,只能寄希望于'报应'2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