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是害人,主犯和从犯虽然共同有利益,但是出力方面肯定不同,而且从犯往往会保有一些证据。就象在国外,找些理由讹诈中国同学,作为帮凶的,可能是朋友关系,起哄一下,一旦对方很凶很强硬,绝对会马上暗示这事不是我主导的,麻烦你跟另外那个人,也就是说主犯,大家摆平一下吧。 所以,公安部的当事人绝对会在报告中有所保留,而且会似不经意的点出几点嫌颖点,以便将来为自已开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