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话说起来就长了,法理的依据,执法的合法性,和执法的力度都有关系。

来源: 2012-11-26 20:12:40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简而言之,就是我选的代表定了法,我就自然愿意遵守,大部分人自愿遵守了,警察就有足够的警力去对付少数不遵守的人。

但是中国人呢?首先法律就不代表民意。然后大家都不愿意遵守,你要都强力对付,就容易激起民变。你不对付?那他们更不会听你的。下次变本加厉。

所以民主是一个良性的循环,首先取得执政的合法性,然后指定法条,然后严格执法对付少数人,从而让法律变得有威信。然后促使人民重视法律,重视选举。今年美国的投票率好象又创了历史新高了吧。

但是国内的投票,出来的人没有立法权,是一个执行者,替上头收税搜刮。这样的人,只好让恶霸来做了,否则怎么做得下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