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能作的,是定个原则指导。具体的事儿,不能直接插手,必须交给下面有关部门
和人员办理。这样才符合行政官僚体制。注意这个“不能”和“必须”,违反这个
不能和必须的也有,但完球的可能性大增。
因此,要是立志当“贪官”,是不分职务高低的。职务低的,一般还更方便。但一
定要“现管”那个位子。当然,官小职卑,人家如果要查,很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