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审团制度在中国根本行不通
陪审团都是一帮底层的人(贫下中农),而在中国,这个层次的人对社会是不参与的,除了抱怨以外。 那个“小月月”案件就是很好的例子。
也许他们的教育不够,也许他们忙于生计。
如果点名叫到他们,他们肯定会以各种各样的excuses来个no show,比如:肚子痛、单位要出差,开人大代表会议,现在还要送儿子出国留学。 最后又是法不责众,不了了知。
即使到场了,很可能他们为了尽早结束审判程序,而草草了事。
再说陪审团制度,需要耗费巨大的社会资源(白白浪费工资日),不利于创造GD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