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经营不善,很多坏账,三角债,结果应该是还不起钱给存款人,但因为是国有,国家将财政收入注资给银行,实际结果是,老百姓还能要回存款加利息。
按照吴英案的逻辑,是否也可以定国有银行集资诈骗罪,判处银行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