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必须这样做!
首先对您痛失爱子表示深深的哀悼!你这位海龟无意中触及到了中国法律的死角。儿童静脉点滴一直是西方医学极力避免的,我们的原则是:能口服绝不静脉穿刺。但国内受利益的趋使,儿童点滴是家常便饭,哪个会管你是否应该做静脉穿刺,仅是静脉点滴每年类似的死亡事件不胜枚举!从来没听说过那个打赢了官司,因为医院知道,国内民事诉讼采用“谁诉讼、谁取证”的原则。也就是原告要自己去搜集所有证据,这对一个医生想告倒自己都难的事,死者家属就更是难上加难了!
所以医院通常是不怕死者家属告状的,因为败诉或和解的可能性几乎是100%。但他们怕闹事的,因为影响很坏,通常都会通过中间人作调解,给点钱了事!
读完这些,您该对事件的结局有所认识--获得一点“补偿”忍气吞声。海龟的选择最大的牺牲品不就是孩子吗!!!!像你的孩子的死,是迟发型输液反应还是其它的原因很难说,更何况当时并不在医院,难!你必须先异地找权威专家做解剖,一定向医院封锁消息,得以找到真正的死因;先委托有经验的律师写一封给医院的“律师函”,以敲山镇虎;搜集物证-体外的物证是点滴的残液(化验是否与实际药物的品种和剂量相符),体内物证要在解剖的血液内寻求答案;解剖的结果决定您是告医生、护士还是医院(最好告医院);每天都有人到医院院长、厅长、市长的办公室报到(持久战,反对过激言行);增加媒体的曝光度,加大对“海龟”和孩子是美国公民的渲染。
最后,会有人来上门调和的!可不要指望别的,所有的你能做的不过是出口恶气而已,至于那点可怜的补偿,给孩子选块安身之地吧!
节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