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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2015-07-08 17:08:07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证监会: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监高半年内“限卖”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5〕18号

2015年07月08日 19:56

近期,证券市场出现非理性下跌,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从即日起6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以下并称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