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私合营,中国共产党对之表述是在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完成没收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财产之后,在1956年,针对民族资本家和私营个体劳动者,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政策和运动,实质上是属于政府强制垄断经济市场的行为,缺乏法理与公义的转变程序,侵害财产私有权,衍生诸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