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那个少妇当晚刚好裸睡的话,
(注:希望这个标题能提高点击率)。
看了大蚂蚁的 陕西23岁孕妇睡梦中被拉出 房被拆成废墟(图), 如果那个孕妇当晚刚好裸睡的话,新闻的标题就更加刺激了。

看了那条新闻,其中的内容是:
“。。。房屋拆迁协议写到:张建林在15日之内自行拆除房子,逾期不拆,将由开发公司自行处理。协议时间为2014年9月19日。协议上还有张建林签名、手印。对这份协议,张建林介绍,字是他签的,但却是开发公司逼他签的。。。”
其实就是遇到刁民了。哪怕有协议,屋主还是不肯搬。屋主让孕妇睡在里面,以博得大众的同情。
中国的新闻就是喜欢用刺眼的标题吸引读者,可是却不从法律层面,看看双方哪个合法、哪个不合法。 用什么23岁孕妇(还好没裸睡着)、半夜睡梦来忽悠读者。
前一阵子还有一条消息,说是一个中学生因为家里穷,付不起2000元的学费而愤然自杀。 普世们又兴奋了一把,说什么这事不会发生在美国,因为美国读书免费。
可是很少有人去细读了那条新闻。 那个小孩原来想去县城一个较好的中学,因为跨地区,所以学校要求多交2000元。这事情不但合情合理,而且在美国也同样不会允许穷孩子跨区进好学校, period。
大家都喜欢说中国没有民主、中国不讲法律,其实这也就是中国的国情。 老百姓不喜欢讲法的,媒体也不喜欢讲法,却整天指责当官的不讲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