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北俊背景介绍
田北俊(James Tien Pei-Chun,1947年1月8日-)祖籍中國安徽,生於上海,田元灝家族成員,前香港自由黨主席 / 榮譽主席,現時為自由黨黨魁,前任香港旅遊發展局主席(2007年4月至2013年4月),香港特區第三屆立法會新界東地區直選議員,香港特區第二屆行政會議成員,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十、十一屆、十二屆全國委員會委員。2012年,他代表自由黨參加2012年香港立法會選舉出戰新界東地區成功當選,弟弟田北辰亦代表新民黨參加2012年香港立法會選舉出戰新界西地區成功當選。
田北俊1964年在拔萃男書院中學畢業,之後留學美國,獲化學工程碩士學位。他是萬泰集團主席。其弟田北辰於2007年12月2日卸任九廣鐵路主席。
1985年獲委任為葵青區議會議員開始踏足政界,1988年被港督衛奕信爵士委任為立法局議員,任期至1991年,之後並沒有再被委任,而時任工業界(第一)功能界別議員張鑑泉在1993年度香港記者協會晚宴後暴斃身亡,田北俊臨危受命參與補選,並重返立法局,之後順利過渡,成為臨時立法會議員,並於1998年參加立法會功能組別選舉,成功當選功能組別(商界一)議員。
時任自由黨主席田北俊在2003年7月6日,香港立法會就《國家安全條例草案》(《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二十三條)進行二讀辯論前,一向支持法案條文內容的他突然宣佈不支持於7月9日進行二讀,並即時辭去行政會議職務;特區政府於是連夜召開行政會議特別會議。由於欠缺自由黨於立法會的支持,條例草案將無法通過,當時行政長官董建華於7月7日凌晨宣佈撤回草案。董建華撤回草案後稱,政府並無立法時間表,政府在得到社會的支持時才展開立法程序。董建華其後委任周梁淑怡接替田北俊出任行政會議。
2004年田北俊經立法會新界東地區直選出線。至2008年9月7日他在2008年香港立法會選舉新界東地區直選爭取連任失敗。他表示將會辭去自由黨主席一職及全面退出政壇,只會出任普通黨員。
2007年4月1日起田北俊接替周梁淑怡任香港旅遊發展局主席,任期3年。
2012年9月9日,於2012年香港立法會選舉新界東地區直選以31,106票成功爭取議席,重回立法會後經常向政府倡議輸入外勞。
田元灝創立萬泰製衣,其長子是前任自由黨主席田北俊,1971年回香港協助父親打理萬泰製衣生意。當年,萬泰全盛期有1500名職工,在香港設有4間廠房。 同行友好有長江製衣創辦人陳瑞球。 田北俊具國際視野,專攻美國市場。當時同行的蘋果牌牛仔褲及長江製衣,還在做香港本銷。 大勢所趨,1960年代起,製衣廠開始主攻出口美國訂單,1970年代更是全盛時期。 田元灝還有第二個兒子、前九廣鐵路公司主席田北辰也曾在萬泰製衣工作,現在是G2000的負責人及創辦人。
近況
2006年4月,萬泰製衣以每平方呎2.25萬港元,購入山頂奇力山加列山道54號,Hilltop古董大屋,地盤面積25,025平方呎,計劃重建成3座獨立屋。 [1]
2006年11月14日,萬泰製衣以7.68多億港元勾地加列山道12號地王,最終由新鴻基地產出價18億元,險勝出價勇悍的南豐,以每方呎樓面地價42,196元的天價奪得,較底價高出1.34倍,大幅高於市場預期的15億元。該地王不單打破了香港開埠以來的每呎樓面地價紀錄,開售呎價更可望挑戰全球第一。 [2]
2007年5月28日,萬泰製衣以9億6千萬元投得深井青龍頭前政府宿舍地皮,較底價高出六成四,平均樓面呎價4600元,並將斥資25億興建獨立洋房。 [3]
2012年8月30日永泰地產及萬泰製衣合組財團以30.38億元投得沙田九肚第56A區B3及4地皮 上述項目地皮面積約212,051方呎,地積比率1.5倍,可建樓面約318,076方呎,即每方呎樓面地價約9551元
2013年1月9日永泰地產及萬泰製衣合組財團以14.67元投得沙田九肚第56A區B1地皮 上述項目地皮面積約92,463方呎,,可建樓面達142,386方呎,折合每方呎樓面地價10,302元
田北俊認為梁振英應該考慮請辭
商業電台
自由黨魁田北俊表示,社會現時面對的問題,不單單是普選,而是行政長官梁振英這兩年,在多方面的管治做得不好,令人感到憂慮。田北俊指,梁振英目前面對內憂外患,對內是立法會的不合作,對外是佔領行動。他說導致香港目前的局面,作為行政長官的梁振英責無旁貸,如果未來兩年什麼都做不好,反而繼續令社會分化和影響國際形象,田北俊認為梁振英應該考慮向中央請辭。
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二十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是一條就香港境內有關國家安全,即叛國罪、分裂國家行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顛覆國家罪及竊取國家機密等多項條文作出立法指引的憲法條文。擔任過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的李柱銘指出《第二十三條》關於顛覆中央人民政府的罪名是於1989年發生六四事件後才再次加入《基本法》草稿中,司徒華則認為條文是針對支聯會及泛民主派。[1]
2002年至2003年期間,這項條文的立法過程引起香港各界反彈,引發50萬人參與七一大遊行反對立法。法案表決前夕,代表工商界及自由黨的行政會議成員田北俊辭職,之後不少工商界功能組別議員跟隨自由黨改變立場,特區政府無望在立法會取得足夠票數支持,最終終止立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