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早就对这位北美崔哥提出一个问题, 你说美国警察那次出动了大量武器,最终杀了多少个示威者?
美国平民可以持枪,上万名示威者,再加上考虑到跟他们敌对的华尔街人士,一旦有激进分子用枪,警察确实需要有枪支在现场准备,狙击枪也可以。但是请问,最后警察开了多少枪,杀了多少个示威者?香港平民有枪吗?如果没有,你拿美国的执法标准跟香港比较,是否可笑?
美国有反对党,如果示威者认为执政者对华尔街的不法行为处置不当,完全可以投给另一个候选人。 反之,香港有没有一个反对党上台的程序?没有。那两个事情怎么可能有比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