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在社会保障方面其实比发达国家有值得称道的地方。
发达国家什么都论钱,什么都受政府预算控制。但是在中国,比如说一个人成为案件的受害者,没钱,不是本地人,没有本地的住所,甚至连家人都没法汇钱支援,就是homeless的样子。但是案件的凶徒有眉目或即将水落石出,这时候往往警察会联络当地的镇县政府,提供政府控制下的房子来收容,直到案件有结果并到审判完毕。 但是发达国家往往不是这样,什么都要钱,给homeless人士的临时住所也要算钱,就是低一点罢了,如果真没钱,连这种住所也没得住。警察会提供很多建议,但是一涉及到涉及资源和钱财的地方就无法帮助了,因为要按规则,还要得到别的政府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