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也羡慕契约的精神
契约,显然来自上帝。是上帝与人立约形成,这是不公正,不平等的条约。上帝高高在上,人在下,你遵守它的条约,就祝福你;违背条约就惩罚你。这祝福和惩罚到显的很公平。
西方的契约精神中国人还是满羡慕的,比如最简单的小费,就是美国执行的好。没有任何一个法,制定去吃饭一定要给服务员多少小费的,但是去吃饭的人都给小费。这是契约,是上帝和人定的。能列出条的,就叫条约了。上帝与摩西定了十条。
所以条约都是不平等的,都是至高者定,或者强者定,活着当权者定,作用其实是保护弱者。 任何法律如果不是保护弱者,都不具有契约精神。比如北朝鲜的一切法律,都是维护金家王朝,这就不据契约精神。象以前中国的西藏法就符合西方的契约精神,至高者定的,小的去执行,从而使小的收到保护。各国的婚姻法全符合契约精神,因它的实质是保护三者之中最弱的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