瞅瞅以下两个没有过户的教训

来源: 2024-02-09 12:55:50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教训1

Xuxi : 本人在5月份私卖车给买主,给了对方车主证(没有留下对方详细信息.只有双方签字的收据).车牌证和车牌自己保留了.但最近收到安省交通局的来信,车子被扣留了在停车场.打电话给交通局.说对方在路上行驶时被警察扣留了.车子被拖进停车场..现又收到停车场的停车帐单,请问我该支付这笔费用吗?如果我支付,又没有车主证如何领车呢,头痛呀.为当时的草率买单呀.现在想想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了.别喷我给点建议.金额也不大3000左右.谢谢

教训2

多伦多女子杰奎琳.波里耶尔(Jacqueline Poirier)最近买了一套房子,但让她感到意外的是,她得先支缴纳收款公司追讨的5,118加元拖车和存放费,才能申请房屋贷款。事情发生在两年前,波里耶尔以1,000加元现金将自己的2002年Honda Civic二手车在Kijiji卖掉,还去安省服务中心(Service Ontario)报告了这辆车的销售情况。

波里耶尔对CTV表示,她很惊讶,由于买家没有办理那辆旧车的过户手续,所以她仍然要对那辆车负责。根据安省交通厅的二手车买卖警告:如果车辆转让尚未完成,在违规的情况下,车主可能会被法律追究作为车主的责任。也就是说,许多人出售二手车,按照规定,买家应该以他们的名字进行车辆注册。如果不这样做得话,卖家仍需要负责所有责任和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