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力分析的对象不明确。

来源: 2020-10-17 12:31:15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对象如果是车, 那车轮应当是车的一部分, G1/G2画的作用点不对, 2*(G1+G2) 应该在车的重心上

对象如果是车轮, 那车的自重(含车轮自重)分布到车轮上的重力应作用在轮轴心上。

地面对车的支撑力,如果把轮胎看成刚性的, 一个分力方向应当在和地面交点的半径方向,另一个分力(摩擦力)则在交点的切线方向, 很明显,坡度为零时摩擦力为零。如果把轮胎看成可变形的, 那么作用点就要调整一点需做更具体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