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说呢?作者用不守法规使自己出了车祸,又以在法庭上说谎

来源: 2012-03-16 19:25:17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逃脱了惩罚。

我相信在开庭之前作者发过不说谎的誓言,也懂得这个誓言的全部意义。

在法庭上说假话,作伪证是联邦罪啊!作者胆子真大,敢做,还敢写出来。

她说开车打电话,会给女儿做个坏榜样;那更坏的榜样是什么呢?

我不是想装成个“政治上正确”的人,但确实感到作者的心态和做法有点过分了。

恕我直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