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脱了惩罚。
我相信在开庭之前作者发过不说谎的誓言,也懂得这个誓言的全部意义。
在法庭上说假话,作伪证是联邦罪啊!作者胆子真大,敢做,还敢写出来。
她说开车打电话,会给女儿做个坏榜样;那更坏的榜样是什么呢?
我不是想装成个“政治上正确”的人,但确实感到作者的心态和做法有点过分了。
恕我直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