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觉得找律师是浪费. 以我三次车祸经历,

来源: 2009-05-04 15:53:12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第一次,雪地我刮人家,对方修$1000, 我的保费涨,换公司.
第二次,人家撞我又没保险,警察不愿来(加油站不属公共路).起诉对方, 填张表,出庭,法官当庭判对方赔.过程三个月.
第三次,人家撞我有保险,警察报告给对方罚单.直接找对方保险公司,得到全额(我的车报废,给了NADA的RETAIL价加税).
律师多数是不可信任的. 贺梅案起关键作用的不是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