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这辆车一直是在我们的名下,但是由别人开着,以前
是那个人和我们一起付,2年前他说要买我们的车,但是只付了一半的钱买车,后来他没有付我们另一半钱,也不再付注册费了。我负责收取信件,看到这封信后问老公,他没有注意,我一直没有看到这辆车,所以也没有坚持问具体是怎么回事。 现在知道那个人后来又买了一辆卡车,我们这辆比较旧,有些毛病,他不想再修了,所以两年来一直没有开。我们收到DMV的信,一直没有处理这事,现在州里franchise也来信,可能是真要收这笔钱。
我们可不可以向DMV和Franchise解释,付过去2年的no op fee 和late fee. 不付注册费。 已经去了DMV,他们不置可否,让我们跟CA Franchise去解释。
多谢各位热心人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