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1)非婚生子和婚生子同等权利 2)(鼓励)妻妾成群(那不叫重婚,就像你说的)

这正是问题所在。这么多年,保障妇女权利的努力,就这么一改,就都没了。二奶小三,也得小心了不是,反正年轻的女孩子,一拨一拨地往上涌,为作有钱人的二奶而奋斗。

你们穷男人,也别臭美。就是给有钱人当个妾,也比嫁个穷光蛋强。因为,嫁个穷光蛋,不但物质上啥也没有,就是有朝一日,他发了财,你又能怎么着?说找几个二奶,多生几个,你还是苦苦跟着奋斗N年,结局也可能是人财两空。

家里有闺女的,都移民吧。要不就任命,都给有钱有势的人当二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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