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1个法盲兼法聋

来源: 2011-07-22 18:29:09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多谢你的解释,终于明白自己是法律意义上的残疾人!
关于我说的这个事儿,真希望他是跟我们开玩笑,否则陪审团制度也很让人绝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