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下面有人提倡未婚女性xx化的帖子

倒让我想起亦舒一本书中写的女人。女主人公和老公结婚十年,忽然老公移情别恋,提出离婚。女主人公万念俱灰,抱怨十年与老公同甘共苦,且育有一双儿女,不料今日如此下场。女主的妹妹如此劝说道:你要这么想。就是因为你与他十年夫妻,育有儿女,所以才有赡养费拿。像我们这些新时代女性,出钱出力陪人白玩。最后分手的时候还只能笑,不许哭。

由此,对未婚女性建议如下:

OPTION 1: 出来混就别动真情。如今男女势均力敌,男人可以朝秦暮楚,女人也可以三心二意。把酒言欢的时候知道是露水姻缘就尽情欢乐,千万别动真情,也别计较对方是真心假意。但是女人大多是感性动物,往往玩着玩着就陷进去了。所谓玩火自焚,就是这样的了。所以要是没有玩火的本事,就离火远点。

OPTION 2: 能发昏出且发昏。都说结婚就是发昏。但是如果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该发昏的时候就要难得糊涂。至少清醒过来后,还有赡养费可拿。我一位女友,才貌双全,可惜就是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所以屡屡欲发昏而不得,成为恨嫁一族。可见,发昏也不是件容易的事。要能够慧眼识人,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

OPTION 3: 化恨嫁之痛苦为赚钱之动力。既然昏不成,干脆不昏了。把WESTPAC的CEO当作努力的目标。到时候可以一拍钱包:老娘有的是钱,想找个小帅哥陪还不容易。虽然“易得无价宝,难求有情郎”,不过逢场作戏,或者是陪伴身边的人还是买得到的。

以上建议,纯属昏招。如有信者,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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