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铃还需系铃人.

要离婚的是这位帅哥,

找小三的也是这位帅哥,

小三和老婆一样, 都处于弱势, 或者说受害者也不定, 希望这位美女好运, 不要和帅哥的老婆一样, 也成为他人生中的又一个过客.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我觉得这位帅哥应该先把老婆孩子安置好, 负起该负的责任. 然后再出去海阔天空. 不知道他已经和老婆分居没? 是不是把反动的结婚证给取消了? 感觉他有点忒心急, 不小心给热粥烫到嘴巴鸟~~~

因为孩子牺牲自己的幸福利益是不明智滴, 但是要有担待.

所有跟帖: 

其实关键也是个处理事务的timing。。 -绝不浪费青春- 给 绝不浪费青春 发送悄悄话 绝不浪费青春 的博客首页 (34 bytes) () 03/22/2010 postreply 19:47:54

我觉得帅哥可能没有给老婆说清楚, -秋收- 给 秋收 发送悄悄话 秋收 的博客首页 (125 bytes) () 03/22/2010 postreply 19:54:57

这个也挺怪的, -六如- 给 六如 发送悄悄话 (80 bytes) () 03/22/2010 postreply 19:56:25

其实,如果5年前就分居了,也实在怪不了小三 -啊哈10- 给 啊哈10 发送悄悄话 啊哈10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3/22/2010 postreply 19:53:38

5年前已经分居了? 没看到有这个说法呀. -秋收- 给 秋收 发送悄悄话 秋收 的博客首页 (34 bytes) () 03/22/2010 postreply 19:58:17

我说分居也是猜测啦。5年前讨论离婚事宜,还一起睡着讨论么? -啊哈10- 给 啊哈10 发送悄悄话 啊哈10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3/22/2010 postreply 20: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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