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了一段

来源: 2010-03-08 23:12:11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记得过去福利分房年代,有些中小城市的原则是“分男不分女”,当然,也有列出好多例外。比如,男方在几年内没分到房,而女方单位有剩余的,分女;女人30岁未婚的,可以参加分房;等等等等。这个做法最大限度的杜绝了一家有两套甚至多套房屋的不合理现象。

但北京却不是这样。尽管分房时也要求提供对方未分房的证明,但在北京这个地方,这种要求实在是很容易被“解决”掉的。

98年左右的时候,各单位更是抓紧赶搭福利分房末班车,抢盖了一大批住房分下去。有“能力“的单位处长以上都至少是两套房,还不算配偶那边的。所以,北京城里造就了大批房东地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