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这样吧。。。
来源:
null_pointer
于
2010-02-27 03:12:09
[
博客
] [
旧帖
] [
给我悄悄话
] 本文已被阅读:次
让你男朋友把那4m家产先赠给我,他的ex就分无可分啦。我以我的人格担保一年后保证原银奉还。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darn I am smart 哈哈哈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