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以前的法律更偏向女方,或弱方, 离婚时所有财产都对半分,不管是谁赚的, 也不管是婚前挣的还是婚后挣的, 如果有孩子,基本房子就归女方, 男的被扫地出门,家庭法庭的审判员大都是女性, 男的基本没啥赢的希望, 后来法律变通了一些, 规定婚前是谁的那以后还是谁的, 婚后增值的对半分,不过有了孩子的情况要负责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