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看看各位的答复挺可口可乐的

外人只能看热闹,当事人的事还是由他们自己掂量着办好。

五年同居,按澳洲法律已经是事实婚姻关系了吧,谁说的清哪些财产和增值部分是谁的贡献?即使是男主外女主内,女人对家庭的贡献就没有价值了吗?即使钱都是男方挣的,谁敢说他身后的女人在命里不是他的贵人呢?说不定那个看来啥都不做的女人就是具有旺夫相呢!

当事人谁负谁,俺们也不知道。
如果女的负男的了,她也不会狮子大开口吧,况且有了下家接着,恨不得干干净净迅速脱身呢。
如果男的负女的了,他至少该对得起自己的良心,给她一个妥善的交代,正像宋思明对海藻讲的,只要是钱能解决的事就不是大事,而且这男的还是有些钱的。

如果俩人就是没感情了,吵吵闹闹过不下去了,而且非要彼此鱼死网破了,那就只能找律师了。

所有跟帖: 

对呀。。其中有多少‘猛料’‘暴料’。。只有他们自己知道 -绝不浪费青春- 给 绝不浪费青春 发送悄悄话 绝不浪费青春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2/27/2010 postreply 01:17:10

同居在澳洲是不是也可以分身家的??~~ -豆腐板- 给 豆腐板 发送悄悄话 豆腐板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2/27/2010 postreply 01:32:17

看情况 -绝不浪费青春- 给 绝不浪费青春 发送悄悄话 绝不浪费青春 的博客首页 (61 bytes) () 02/27/2010 postreply 01:36:50

像你这种情况只有净身出户一种选择 -修身养性万年劫- 给 修身养性万年劫 发送悄悄话 修身养性万年劫 的博客首页 (20 bytes) () 02/27/2010 postreply 02:21:54

婚前财产各归各,婚后增值的部分对半.以前是婚前都对半! -lalala_0- 给 lalala_0 发送悄悄话 lalala_0 的博客首页 (290 bytes) () 02/27/2010 postreply 02:44:15

按你这法律,继承财产的富家子是不能嫁的 -修身养性万年劫- 给 修身养性万年劫 发送悄悄话 修身养性万年劫 的博客首页 (44 bytes) () 02/27/2010 postreply 02:59:35

生窝孩子啊 -重阳- 给 重阳 发送悄悄话 重阳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2/27/2010 postreply 03:02:06

说到最后,还得靠点良心 -绝不浪费青春- 给 绝不浪费青春 发送悄悄话 绝不浪费青春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2/27/2010 postreply 03: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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