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非为罪犯辩护

本帖于 2009-08-06 18:24:30 时间, 由版主 大牛哥 编辑

继飙车撞人案2个月之后,杭州又发生了一起宝时捷撞死人的惨剧。和上次有点类似,这次的车祸就是在斑马线上发生的。不同的是,这个司机喝了点酒。

姑且不讨论酒后驾驶的罪行,也不讨论车主的家庭背景和豪车的来源,就事论事的来看看国内的交通管理。

可能是压抑太久的原因,亚洲人普遍喜欢大的、宽的、表面气派的马路。国内的马路是越修越宽,甚至有些小县城的马路都可以并排走10辆车。

宽马路的弊病之一就是行人过马路很难。想象一下,如果在一条单向就有三车道的马路上开车,而你在最内侧的快行线上,会否很容易忽略掉路边的指示牌?如果一条路上不是随处可见限速标志,而让司机在快到斑马线的时候才突然减速,几人能做到?如果斑马线前不能让“所有”的车辆都有效减速避让,出事是必然的,不出事才是偶然。

我们的交管部门在建设道路、设立标志以及处罚管理的时候难道就不动动自己的脑子么?法律是给一般人遵守的,一般人就会有疏忽的时候,有想投机取巧的时候,有混蛋的时候,不要妄想每个司机都是圣人。

一直很欣赏新州的交通管理,感觉非常的人性化,也非常的科学。每个红绿灯、每个交通标志的设立,都是有着严谨的理论数据作支持的,同时也是经过实践检验过的。举个小例子,在新州所有的道路上都有限速标志牌,随时告诉司机该条道路的限速。这个牌子的设立很有意思,它是在每个路口后面大概几十米最多100米就有,保证了从任何一个路口拐到这条道路上的车辆都可以在最短时间内看到限速标志。

反观国内的同类标志,设立得过于随心所欲,甚至经常没有。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警察会说这条路的限速是xx,依据是学车的时候地方交规上写着的。那如果一个外地司机开车,岂不是两眼一摸黑?类似的问题太多太多。。。可以说,国内的交通管理基本上就是一个“无政府主义”,交通法规和其他国内的法律一样,根本不能被人遵守,纯粹的摆设。

又绕回到那句话,既然自己做不好,干嘛不学学最好的?难道人命关天的事,也必须要有“中国特色”吗?!

所有跟帖: 

执政者欠的帐太多了 -hl1108- 给 hl1108 发送悄悄话 hl1108 的博客首页 (44 bytes) () 08/06/2009 postreply 18:25:02

这个。。。好像不仅仅是执政者的问题 -大牛哥- 给 大牛哥 发送悄悄话 大牛哥 的博客首页 (24 bytes) () 08/06/2009 postreply 21:52:41

这样的人还做了斑竹掌握了舆论导向!太危险了! 我们倒版吧... -臭鼬,花花的- 给 臭鼬,花花的 发送悄悄话 臭鼬,花花的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8/06/2009 postreply 18:42:57

你又想做斑竹了? -mr-leaf- 给 mr-leaf 发送悄悄话 mr-leaf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8/06/2009 postreply 18:46:38

为民请命,替天行道,是每个大汉子民的义务!!! -臭鼬,花花的- 给 臭鼬,花花的 发送悄悄话 臭鼬,花花的 的博客首页 (16 bytes) () 08/06/2009 postreply 18:52:48

好,只要你上一张穿高跟鞋的PP,我就支持你,hoho -mr-leaf- 给 mr-leaf 发送悄悄话 mr-leaf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8/06/2009 postreply 19:19:06

大牛哥顶置自己的文章了,不知道有没有反对阿 -mr-leaf- 给 mr-leaf 发送悄悄话 mr-leaf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8/06/2009 postreply 18:40:10

同意置顶!大牛写得很辛苦的.嘿嘿. -hl1108- 给 hl1108 发送悄悄话 hl1108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8/06/2009 postreply 19:10:59

回复:绝非为罪犯辩护 -牛大哥- 给 牛大哥 发送悄悄话 (4 bytes) () 08/08/2009 postreply 05: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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