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的事件是典型的杀鸡给猴看,土鳖最嫉恨海龟,又很贪,没有个人既得利益在中国怎么做生意,而西方的商业游戏规则里又是忌讳使用这些上不得台面的手段的,所以会雇佣中国人干这差事,一方面以夷制夷,另一方面一旦出事可以撇清关系,牺牲掉小小的棋子。
RIO既不会在商谈上做什么让步,也不会倾力救胡,政府也就是做做样子罢了。倒霉的当然是胡,其实谈判突然破裂得让中国如此没面子,胡早就应该有所警惕(尤其他平时就有戒备,怕人窃听,应该是心里有数)。
看来以后如果被澳洲公司派到中国去做事,还是三思而行,胡案给人敲醒警钟,我们永远是中国人,无论拿什么护照,伤害出生国的利益(即使是正常范围内的商业竞争利益),我们冒的个人风险也是巨大的。
洋买办的悲哀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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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不能算是海归,因为他没在澳洲受过教育
-gusta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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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3/2009 postreply
04:4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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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瞎猜的
-玉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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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3/2009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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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了什么?
-马大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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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3/2009 postreply
04:5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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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么每次看小咪猫猫的文字都觉得是一种享受
-purplelaven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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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3/2009 postreply
06: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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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得很中肯啊,偶的感觉
-purplelaven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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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3/2009 postreply
06: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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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说得中肯 很有主见 切中要害
-hl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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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3/2009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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