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自由是否有边界?
刚看到一则报道:
据纽约邮报报道 麻省理工学院前教授告诉自己的朋友自己曾经抢过银行!如果有人告诉你这样一件事儿,你会相信吗?
曾任麻省理工学院教授的乔·吉本斯骄傲的向自己的朋友吹嘘,自己在新年前夕曾抢劫过位于纽约曼哈顿华埠的一家银行。而理由是“为了艺术”,为了一部电影做调查。吉本斯现年61岁,是一名电影制作人兼视觉艺术家,曾在麻省理工学院任教10年。但吉本斯的朋友在听到这些后均认为吉本斯在吹牛。
在曼哈顿一处拘留所内,吉本斯在接受纽约邮报采访时表示,自己抢了银行后还去了药店。除此次之外,11月中旬,吉本斯在罗德岛州用同样的方法劫走了3000美元现金——礼貌地递给银行柜员一张纸条,要求为他的教堂捐款。
吉本斯说,自己为了工作而鼓起勇气做这些,是需要为自己的艺术创作提供素材。吉本斯表示,自己想要创作更为抽象、更具有建设性的电影,但是苦于没有素材,所以自己决定创造素材,之后发现只有亲身体验,才明白此次抢劫银行素材的可挖掘性是无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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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以前曾看到一个报道,说中国有个艺术家,找愿意的女人,怀上自己的孩子,然后引产,将引产下来的婴儿做成食品,自己吃。这种艺术,确实让观众产生极大的震惊。那么,这样的做法是否还属于艺术,总是让人怀疑。
就象言论自由一样,应该有边界,自由不是为所欲为,艺术自由至少应该考虑到法律和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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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以前曾看到一个报道,说中国有个艺术家,找愿意的女人,怀上自己的孩子,然后引产,将引产下来的婴儿做成食品,自己吃。这种艺术,确实让观众产生极大的震惊。那么,这样的做法是否还属于艺术,总是让人怀疑。
就象言论自由一样,应该有边界,自由不是为所欲为,艺术自由至少应该考虑到法律和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