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委会、退赔办什么的,围一张桌子坐半圈。
物主,也就是被镇压多年只剩半条命的黑五类之类的,坐在桌子另一边,桌子上堆一堆东西,基本都是物主的。
对面当官的说:开始挑吧,你看看。
物主基本跟受审一样,哆哆嗦嗦一抬手,指某样东西:这是我的。
官:这个。。这件不行。你再看看。
物主又指另一件。
官乐乐:这这这不行这个,呵呵
一般这种时候物主就明白了,脾气小的随便捡俩破烂然后感恩戴德鞠躬致谢,脾气大的推开桌子一句话不说就走了。
这些东西的下场呢,比破四旧时稍微好一点,破四旧是大件毁了,小件进私人腰包了。70年代末80年代初这些,基本都进了博物馆,如果你接触过故宫库藏,你会发现朱红标号大都分两类:新xxxxx号,旧xxxxx号。
这些新,除了极少数购自文物商店、海外回流,9成来自民间私藏。包括90年代珍宝馆、钟表馆的一些镇馆物件。
这基本就是笑话了。。我给你还原当时场景
所有跟帖:
•
看来这是亲身经历了。
-过路人过路-
♂
(0 bytes)
()
05/07/2014 postreply
12:57:09
•
除非自愿报效国家,查抄之物大多有收据,文革后悉数退回,这是不争的事实。
-ym-liu-
♂
(62 bytes)
()
05/07/2014 postreply
15:51:50
•
我家可没经历这种好事,金条被按一百多元打发了,被抄走的东西让我们自己
-yinny自拍-
♀
(260 bytes)
()
05/07/2014 postreply
16:3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