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在微台上开玩笑,说是要给美眉们画人体。其实我心里一直想找机会以法国女画家Lempicka的风格画一张人物肖像,以此去实践一下装饰表现所能带来的赏心悦目。Lempicka的作品好像一直是受到欧美上流人仕的青睐,不少欧洲贵胄和好莱坞的名人都曾是她作品的藏家。我没有仔细读过她的传记年表,原来记忆里她是捷克裔,后来查了一下,她出身于一波兰名门望族,在圣彼得堡出嫁。十月革命后逃离俄国辗转来到法国,不知是由于身世的显贵还是气质的优雅,她很快就在巴黎文化社交界搏位出镜,成为时尚圈子中知名的肖像画家,当然,这也肯定和她洗练鲜明让人耳目一新的画风大有关系。
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的法国艺术界,真是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几十年的时代。在印象派和后印象派掀起的光和色的运动把学院派噎的捶胸顿足目瞪口呆之后,新生代的艺术家又开始另辟蹊径对刚刚功成名就的前辈指指点点了。Lempicka 就认为印象派的色彩不够纯净,很多时候有把画面弄脏了的感觉。也的确是,她自己的作品给人的感觉就是简洁精准,对比鲜明。我特别喜欢她果断地将大量沉静的黑色原封不动地引用到画面中的做法,这使得作品在原本女性特征十足的细腻洁净之上平添了毋庸置疑的大家风范,而且装饰表现效果极佳。在画那两张颐和园风景时,我也曾试图把Lempicka的理念揉进自己的想象中,但还是功力不够,方方面面都把握不住。画作完成后,感觉很是粗糙幼稚不伦不类,自己都觉得不好意思见人。呵呵,这就是俗人和大师之间的差距。所以,也就难怪远在英伦性格明快的博士觉得晦暗,而深居华府林中喜爱朦胧之雅士觉得平庸。
说到用色,我想起了另一位堪与毕加索齐名的传奇人物,野兽派掌门马蒂斯(Matisse),这真是一位大器晚成的艺术巨匠。当年他手捧画作求教于印象派最后一位大师,以画浴女出名的光色专家雷诺阿。这位手缠绷带强忍风湿病痛坚持作画的老人,看了马蒂斯的作品后,半晌沉吟不语。他知道颠覆印象派的人物出场了。这是因为强调自然中光与色转换概念的印象派,是非常忌讳将黑色直接用于画面之中的,或者说印象派根本就不认为黑色是自然色。而眼前这位貌似谦逊的晚辈,竟然出重手用粗旷的黑色线条生生割裂画中色彩主体。
要了解成就马蒂斯功名的契机,没准应追寻至他去Estaque的那趟旅行。那是后印象派大师塞尚隐居画海的地方。旅途的奔波使马蒂斯偶感风寒,患上了支气管炎,按照医生建议他应去温润的南方海滨疗养。 他来到了尼斯,一下子就喜欢了这里的天光怡人。于是,这位日后蜚名画坛的半老男人,在一个与世无争的娴静法国小城,真正开始了他的职业绘画生涯。这一年,马蒂斯48岁。与此同时,在遥远的东方,与他差不多是同龄人的职业革命家列宁,已领导布尔什维克攻占了圣彼得堡的冬宫,据说那可真是一座美仑美奂的艺术宝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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