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是第二次贴这个贴了。以前在别处也贴过一次。从头到尾我一点不觉得黄,
倒是非常惊叹作者的创意,
1。能够将色情演绎的如此美妙——应该是表现主义的手法吧?(外行,见笑),是从赞美生命原始动力的角度,比之那些赤裸裸的简单再现——那才是真正的黄——是对人的生命的本体论意义上的感性存在的一种创造性的描述;
2。参照这个故事的背景,如果我的理解没有太大的偏差的话,应该是对野性回归的呼唤。
性是人类存在的根本;说这句话的时候,我脑子里的一幅图画是,朱自清的拍案:这是美!
3。我的理解并没有参考任何权威性的话语,不可否认Pink Floyd的重要地位,Scarfe的独特风格。
毕竟不是内行,理解偏差或者错误,恳请指正。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