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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12月28日中苏双方正式签订了采购苏-27S型战斗机与苏-27UB型双座教练机的采购合同,首批供货合同24架,意向采购合同另有24架,合在一起,一共48架苏-27型,这就是整个“906”工程在苏联解体之前的故事。
合同虽然签了,但是实际执行的过程中与合同规定的条款还是有些偏差的——比如首批供货合同,尽管合同规定的供货数量是24架,但苏方(实际交付的时候已经是俄方了)先期交付了2架苏-27UB给中国空军熟悉装备和开展预先训练,而后才开始履行合同,因此首批装备苏-27型战斗机的空军航空兵某团(当然军改之后都已经团改旅了)实际上拿到的是26架苏-27SK/UB型战斗机,其中20架是由共青城制造的苏-27SK型,6架是由伊尔库茨克制造的苏-27UB型。
中方采购的第二批苏-27
26架飞机到手后,1992年底北所总师李明就已经写信给时任军委副主席的刘华清上将要求引进苏-27型飞机的生产线,并要求同步引进配套的AL-31F型涡轮风扇发动机。
1993年4月份军委就批准了整机引进苏-27生产线的“934”工程,开始了苏-27国产化的进程——但是“934”工程与俄方形成的拉锯反而使得“906”工程提到的第二批意向合同有咕了的迹象:我方坚持要求俄方转让生产线,俄方只同意提供整机成品,双方从1993年拉锯到1994年,眼看第二批苏-27的合同就要飞了,所以最后中俄双方各让了一步,俄方同意向中方转交苏-27型战机的生产线及全部生产技术资料,中方同意把1990年签署的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再订购22架整机装备给第二个航空兵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