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说两点:
首先,研究材料来自媒体。那就是假设媒体是客观公正,误差别地报道了社会实件。该研究的主要假设和前提成立吗?
其次,语言上的污名化,和有限骚扰,与恶性抢劫,杀人混为一谈,不同性质,不同危害的事件混为一谈,这合适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