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二十三條就是香港国安法。
《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是香港基本法中一條規定香港應自行立法維護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的法律條文。其用意是以法律禁止任何有損該國國家主權、領土完整、統一及國家安全的行為。
條文內容: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香港回归23年都没有完成“第二十三条”立法,所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只好援引基本法解释权在人大常委会的条款,自行立法。
到底是谁之错?
• 人家不愿意通过,不然大陆任何一项判决都可以在香港执行了,哪香港还有什么独立司法。 -chufang- ♀ (0 bytes) () 07/08/2021 postreply 18:2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