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參崴自新石器時代時起便有人類居住,原為遊牧民族居住地,後歷為渤海國、遼朝、金朝、元朝、明朝、清朝領土,1860年清朝與俄罗斯帝国簽訂《中俄北京条约》[14][15],將此地永久割讓予俄羅斯,改由俄罗斯帝国統治。
1991年5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关于中苏国界东段的协定》,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与苏共中央总书记、苏联总统戈尔巴乔夫达成一致地段的中苏国界东段边界线走向,明确和确定海參崴屬俄罗斯境內。[32]
2001年7月16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与俄罗斯联邦总统普京,在莫斯科克里姆林宫签署《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締約雙方根據一九九一年五月十六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關於中蘇國界東段的協定》 繼續就解決中俄尚未協商一致地段的邊界線走向問題進行談判。中國民間依然有聲音抗議當年俄國強佔海參崴,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條約中承认海參崴及鄰近遠東地區现在为俄國領土[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