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警察暴力,如果抗议一直采取和理非,警察没有必要使用"暴力"。但当示威者打砸烧,破坏公物,属于犯法行为,警察只是做他们的本分工作。既然这些人犯了法,当然要依法处置。 再说港府确实妥协了,撤销了送中法,是抗议者坚持五大述求,不肯做任何妥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