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社会之学说的多样化(1-1)

来源: 刘国文 2019-07-11 14:20:11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97298 bytes)

第一篇、学说的多样化

与学说的多样化相对的就是学说的单一化,也就是政府或社会对某一个学说的独尊与坚持。但真有完美到可以世世代代、长期或至少短期独尊与坚持的思想或学说吗?

第一章、谁可独尊?

一、诸子百家的学说谁可独尊?

人们往往把春秋战国时候的诸子百家称为先秦诸子百家,我则更愿意称之为东周诸子百家,因为春秋战国的大部分时间都是东周。如果把历史阶段按如下方法划分:上古代(炎黄以前)、远古代(炎黄—尧舜禹)、中古代(夏-西周)、近古代(东周-战国)、近代(秦-清)以及现代(民国-现在),则诸子百家也可称为近古诸子百家。

诸子百家中的孔孟之道最终以独尊、封圣和封儒教为国教而一统天下,其后儒教所导致的危害在大约一百年以前广为人们所知。这里所要说的是,诸子百家的学说中没有任何一个可以被独尊而不误国害民的。孔孟之道如此,老庄哲学亦然,墨子、韩非等的学说也是如此。这些学说不可谓不精彩、见解不可谓不独到、深刻,但没有哪一个能在独尊后不暴露缺点并因此而不祸国害民的。唯有当它们并存、共生时它们才能通过彼此的互补、互抑而强国富民。这就是避免学说的单一化而保持其多样化的好处和必要所在。下面就逐一点评这些主要学说和观点在独尊后所可能造成的一些负面影响。

1、老子思想能否独尊?

老子的思想以洋洋洒洒、如诗如画的五千言《道德经》而传世。由于其思想的过于宏大或由于语言的含混模糊,不同的人对这部巨作有不同的理解。从汉朝到现在,社会对老子思想的主流共识乃是他主张治理国家要“无为而治”、为人要“清静淡薄”,认为“柔弱胜刚强”。

对“无为而治”的普遍理解就是政府要不作为,对百姓要听之任之,既不强制百姓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也不役使百姓去大兴土木,更不限制百姓选择的自由。这就象西方实行的自由资本主义一样。老子的哲学在西方有很大的影响力,孔子的礼教则在中国有很大的影响力。我想中国人大概是因为实行集权专制而喜欢(或推行)孔子的礼教,西方人则是因为实行自由民主而喜欢(或推崇)老子的哲学吧。

“有所为”或“大有作为”显然是人的本性之一,正因如此,才有了人类社会,才有了种植、畜牧,才有了手工、技术,才有了科学和艺术。但本性既有好的一面,又有坏的一面,尤其是当其不被约束时。喜欢吃是人的本性之一,过度饮食却可能导致肥胖和各种相关疾病。性依然,过去的帝王如果在二十岁之前即位,很少有活过三十岁的。所以,本性都是需要适当克制的。好的治国学说就是要当权者克服自己的本性,不要作威作福、为所欲为。好的修身学说就是要个人克服自己的本性,不要贪得无厌、无所不为。

“有所为”或“大有作为”是人的本性之一,也因此自然是当了官儿、有了权的人的本性之一,也因此是由官员组成的政府的本性之一。“有所为”本性在当权者和政府身上的表现就是尽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指挥尽可能多的人去做尽可能多的事,为自己或为国家。为自己叫贪婪,为国家叫强暴。这种本性的缺点是,国家干预的多了,人民的自由就少了;国家占有的多了,人民所有的就少了;国家做的多了,人民能做的就少了;国家提倡的多了,人民能提倡的就少了。所以,老子提倡“无为”而治,以便给人民最大的自由、最多的财富,从而发挥最大的能力。

但“自由竞争”和“无为而治”也不是万能的、完美的。迷信“自由竞争”和“无为而治”会如同过分相信“同工同酬”和“统一管理”一样有害。该无为的要无为,该有为时要有为。种植庄稼时实行自由竞争,脱颖而出的往往是杂草和荆棘,所以要控制杂草的生长,必要时加以除灭。我曾经去除杂草、平整了土地,种下了茴香,然后就只管偶而浇一浇水。后来茴香周围长出了一些小草,但远远没有茴香高,我就听之任之,决定让他们自由竞争一次。不久草就和茴香一样高了,再过了不久草就没过了茴香。又过了一段时间,我觉得应该把草拔掉了,要不然就吃不到茴香了。于是我小心翼翼地拔起草来,把整片地上的草都拔掉了,也没有见到一棵茴香。茴香长不过草是我看见了的,也是我意料中的,但茴香却彻底死光了却让我大吃一惊。自由竞争的结果会如此惨烈和不容是我从未料到的。如果我想得到自由竞争中的强者,通过这样的无为,我已经成功,但如果我想收获茴香,由于同样的无为,我一无所获。

社会的需要并不是都可以通过自由竞争来达到,自由竞争的获胜方或幸存方也并不总是甚至常常不是社会所需要的,因此社会对某些想要的事物要有所保护才行。当然,如果真正的无为就是连茴香都不种的话,人类就又回到了与动物一样的原始社会。

我也曾经把不同的庄稼混种在一起,长出的往往是长得又高又快的庄稼,但他们却不见得能长最多的粮食,更不见得能长你想要的粮食。我也曾经把不同的花卉种在一起,结果发现最美丽的花卉不但竞争不过其它的一般花卉,即使单独种植,也往往需要更多的照顾才能存活。与蔬菜、粮食、庄稼相比,园中长得最好、最旺、最不需要照顾的是野草,甚至不浇水也能长得很好。因此,在农业种植上,采用无为而种,让庄稼去自由竞争是不可行的。

在社会上亦然。在商业上实行自由竞争,而不加以约束和规定,胜出的往往是奸商,淘汰的往往是端庄、耿直的商人。自由竞争的结果又往往是出现垄断,是对自由竞争的否定和消灭。所以要限制自由竞争,更要限制垄断。官场上实行自由竞争,得胜的往往是善于欺上瞒下、阿谀奉承、拉帮结派、勾心斗角者。这些人斗争、倾轧的能耐大,安邦治国的能力却往往很小,益民护民的能力和心思就更没有了。这种人很会假公济私、损人利己,却没有允公允能、济世扶危的肚量和能力。让这些人当官治国,国家就会乌七八糟、混乱不堪,内乱外侮就会接踵而至。国家本来就是为公的,是为了公共的利益和福祉而设的,所以要防止或减少官场上的竞争,更要防止自私自利者得势。

在人才培养和利用上亦然需要防止纯粹的自由竞争。好的人才需要特殊的培养,好的人才需要相对更轻松、更自由、更没有竞争和压力的环境来发挥才能。过于激烈的竞争只会毁灭人才,而让庸才取代人才脱颖而出。

如果整个国家都流行“无为而治”则有可能亡种忘国,推崇老子哲学的西晋几乎导致汉人彻底灭绝就是一个例子。汉初由于大内战后的人口锐减、百业凋零,刘邦等只能采取黄老哲学的无为而治,让人民自由地繁衍、自由地生产、生活,然后到达“文景之治”:人口增多了、物产丰富了。当时虽偶有外族入侵,但都规模不大,深入不深,所以也不需要为防外患而启动国家机器。后来有条件(人口和财富)了,从汉武帝开始便提倡独尊儒术,到了东汉儒术已完全处于统治地位。东汉末年的昏暗和内战使得老子的思想在三国后的魏晋重新流行起来。到了晋朝,老子《道德经》上的那一套开始深入人心并用于社会。于是乎,大臣和官员们以在其位而不谋其事为荣,偶尔有一两个兢兢业业工作的官员也会大受大家嘲笑,嘲笑其不懂清静、淡薄、无为的重要。其结果是国家法度无法实行,社会越来越混乱。

老子主张“虽有舟楫,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的“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之老死不相往来”的王道乐土,孔子也主张“家不藏甲,邑无百雉之城”。受此二者的影响(其中可能孔子的影响更大),晋武帝下令全国息兵,大城市只留几百人的军队,小城市只有几十人的军队。其结果是盗寇风涌而起,克州掠县,良民无法生存,只得纷纷变为流寇,一时间全国烽烟遍起。

晋武帝要选痴呆的儿子做继承人,大臣们也没有什么反对,因为人人都想“无为”,都想一切顺其自然、听之任之。结果在痴呆儿子当了皇帝后其它在外封王的叔叔伯伯、哥哥弟弟都转马灯般地一个接一个、前赴后继、一个不剩地率军攻向首都夺皇位,把国家军力、财力、人力消耗了一个干净。最后使本来不是什么大威胁的游牧民族开始一个接一个地深入中国大肆抢掠、杀戮,使长江以北的汉人剩下不到几万人。当时长江以北才是汉人的文化中心和主要的人口聚集地,而长江以南也仅仅由于侥幸而没有受到翻天覆地的影响。到最后还得由长江以北以游牧民族和渐渐繁衍起来的汉族混杂成的北朝来统一南朝,成为隋朝。然后又由游牧民族出身的人们建立了一个动荡不安、黑暗无比、混战不已的唐朝。只此就足以说明老子哲学之不可独尊。

2、孔子的主张能否独尊?

孔子主张以礼教治国,认为只要详细确定并强化人与人之间的上下等级关系,使下级完全服从上级,社会就不会出现混乱,就可以实现统治的牢固和社会的稳定。孔子并没有创造礼仪和规则,也没有著什么书,正如他自己说的“君子循而不作”。他的诗、书、礼、仪、乐、春秋等著作都是前人现成的著作,他的贡献就是对之进行一番“笔削”,然后用作自己的教材。据说其中的“书”(《尚书》)原来有将近五千篇,被孔子削成了一百篇左右。至于孔子笔削“春秋”(即大砍“鲁春秋”)的砍伐程度就更是万不剩一了。

老师为了编选教学材料而取其精华、汰其冗赘、去其糟粕也是自然而然的行动。如果一个老师喜欢政治、文学、艺术、礼仪和历史而且仅选这些文科的课程开讲也无可厚非。我们也不能希望一个单干的、有自主权的老师会去讲他不会、不懂或不喜欢的科目吧。因此,孔子的那一套教材本身并没有什么错,孔子选它们进行去粗存精然后用做自己的教材也没有什么错。

自汉朝开始独尊儒术之后,懂孔子那套教材的人炙手可热。有几个人仅仅因为学习过《尚书》,就当了宰相。由于孔子的教材都是文科的,所以在孔子独尊的情况下,学校基本只教文科的课目,而且主要以孔子用过的教材为主,使得工程和技术教育被忽视、被边缘化。

由于孔子主张书读得好的人要当官,书读得好的人才能当官,而且只要读好了他的书就能当官——也就是“学而优,则仕”,于是在孔子独尊的情况下学习的目的就是当官,科举的目的就是录取学得好、能当官的人。科举制度下考试取士的科目很快就变得一律都是文科的,使得社会资源和精英都涌向文科教育和文艺创作。其结果就是举国的精英都习儒、当官,理工等科技类沦为“末技”和“下流”职业,科技发展因此受到严重阻碍,基本进入了停滞状态。

由于孔子主张忠、孝,于是在汉朝时制订的由乡间推举人才的主要制度就是“举孝廉”。据说大家熟悉的东汉末年的曹操就是靠“举孝廉”起家入仕的。西汉末年的王莽更是靠辞职回家为父母守孝三年而在全国名声大噪、好评如潮,并借此一举篡位。这一制度延续到了西晋更是一发不可收拾,据说许多平民和官员为了获得政府或上级的重视以升官发财,纷纷利用父母丧亡的机会表演一番呼天抢地、哀号痛苦,还要饿得“骨架支离”、“杖而后起”,也就是要消瘦到住着杖才能站起来。在政府的提倡下,社会上的民众对此也大加称道。于是这种会表演、肯表演的人纷纷当官。

由上可见,孔子的教材和他的忠孝主张本来都没有什么对或错,可是一旦孔子被独尊封圣,国家的许多机制、规定和制度就会按照孔子的一套来制订、运行。其结果就是被举荐当官的人不是靠管理才能,而是靠表演才能;通过科举当官的人不是靠实际才能而是靠纸上谈政。国家的优秀人才都一门心思研究四书五经去当官,还有多少人会去安心搞科学、技术和农工生产。没有国家、政府或民众的支持和鼓励,又有多少人有热情、有物质条件来研究科学、提高技术、改进农工生产。这样的国家,官员没有几个称职的,社会只能越来越混乱;科学和技术得不到发展,国家只会越来越贫穷、落后。混乱、贫穷、落后的国家又怎能脱逃在内乱外患下的一次次国破家亡。

孔子无心而为的行动一旦在他独尊后尚且有此祸患,他那有心而为的主张在他被独尊的情况下祸害就更大了。

孔子提倡礼教,即以礼来教化万民。孔子自己并没有创造什么礼仪,他主要沿袭了夏商周时期王公贵族中流行的礼仪。他的主张是要把这一套礼仪推而广之,使其在全社会都得到施行。其具体动机和目的不祥,其中一个较合理的设想或猜测大约是在孔子看到了贵族阶级彼此之间的礼仪之后由崇敬而生的爱慕之心吧。

话说没落贵族出身、过着平民百姓生活的孔子在成年后由于出身的关系有一次偶然幸运地被邀请去参加贵族们的聚会。其间,贵族们高雅有序的礼节、礼仪以及温文尔雅、不急不快、慢条斯理的言谈和举止都深深地震撼了孔子那颗稚嫩的心。他对贵族们的那一套生活和行为方式欣赏不已、崇拜不已,比现在的中国人见到温文尔雅的西方人所产生的敬佩还要强烈得多。这令他一方面试图使自己的举止象贵族一样,另一方面又使他觉得如果全国人民也都有如此高雅的举止那该多好啊。这大概就象一个中国人看到外国人的斯文举止后不但试图使自己斯文起来,更希望我们中国人也都能那样斯文一样。

于是,孔子决定付诸行动,大力推广礼仪制度。他经常带着弟子在大街上操演、示范各种礼仪,让大家都来学习。并说一旦大家都能这样温文有礼,我们的社会就会由于彼此的尊重、礼让而减少摩擦和仇恨,增进互爱和友好。他操演的礼仪越来越多,不但包括如何走路(走路的姿势和步伐的快慢与大小),在大街上人们见了面如何打躬作揖、用什么话互相问候等,还包括下级见了上级如何表示尊重(如何磕头、如何自报身份、如何表示服从),甚至在家里儿子应该如何孝敬父母(饭菜要如何亲自端送、每过多少时间要向父母请一次安等)、妻子应该如何伺候丈夫(给丈夫端饭时要“举案齐眉”(装饭碗的托盘要高过眼睛以示不敢仰视丈夫)、丈夫进家后要帮忙脱掉外衣、出门时要帮忙穿上外衣)等。他的有些礼仪现在在日本还在使用。

他通过自己的感觉还发现,这些使人对上级表示谦恭的礼仪还能深深地影响人的心灵,使下级对上级服从、屈服,也就是后来被人们批判的产生奴性的作用。联想到当时叛乱的不断发生,孔子进一步恍然发现了治国的真理:礼教。只要使大臣们每天都以谦恭卑下的礼仪朝拜国君,就会创造国君高高在上非常人所能及的感受,大臣们则会产生强烈的自卑、服从和奴才心理,便永远不敢生非分之想,于是篡位或造反这样的事就不会发生。只要使下级官员每次都以谦恭卑下的礼仪拜见上级,就不愁下级不完全服从上级,这样就不怕上面的命令得不到执行。没有篡逆,政令又能畅行无阻,何愁国家不治呢?孔子的出发点和目的是否如此,我们不得而知。但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孔子的主张被独尊之后所发生的现象和后果。

在独尊儒术之后,一切都要按孔子或儒家的规矩办。或者,为了能按照孔子的规矩办就要独尊儒术。于是,在朝堂上百官见了国君要先磕头、三呼(万岁,万岁,万万岁),然后才能躬身站立两边;与国君讲话时要跪下,除非国君让你“免礼平身”。百姓见了国君就更是要远远地伏地磕头了。不但如此,下一级官员见了上一级官员也都要先磕头,站立时也都要战战兢兢地躬身站立。所以,孔孟之道不但在权力上造成“官大一级压死人”,还要在人格上也“官大一级压死人”。

从汉朝开始推行儒教直到一百年以前,中国人都是百姓见了当官的或下级见了上级就磕头下跪的奴才。直到现在还有不少中国人见了官或上级就膝盖发软、诚惶诚恐、点头哈腰、毕恭毕敬。这样的礼仪制度和等级制度会产生的直接后果就是权力的绝对化,就是权力彻底失去挑战和监督。权力越大,挑战和监督越小,最高权力则不受任何挑战和监督。权力越绝对,越不受挑战和监督,就越腐败。可以想象任何一个新建的朝代只要独尊儒术,不出几十年国家就会腐败、黑暗的一塌糊涂。历史也确实如此。

大部分的国家制度都是等级制度,即使现在的西方民主制度也不例外。在一个金字塔式的等级制度中,越上一级的权力越大,越低一级的权力越小。因此,一个等级制度是好还是坏就在于它是否对各级权力有有效的制衡机制,使各级权力——尤其是最上级的和较上级——都受到监督和制约,而且最好每级都有多于一种的监督和制约机制。

监督和制约可以通过使权力等级形成环状(即最上的受到最下的监督和制约)来实现,可以通过在各级之间引入各种小环路来实现,也可以通过设立独立的或专门的权力机构来监督制约,也可以对这些方法同时兼而有之或不断或此或彼地不断更换来实现。好的等级制度不但要使最上级的(总统、首相等)和较上级的(州长、市长、部长、议员、法官等)官员由较下级和(或)最下级的官员或民众或独立的机构来挑选产生,还要由平级、较下级和(或)最下级的官员或民众或独立的机构来监督、弹劾、罢免、惩罚。

现在西方实行的民主制度的共同特点就是引入了一个环状循环的等级制度,使最上级官员(总统或首相)由最下级的民众选举产生。在美国,总统的监督和制约则由参议院和众议院来执行。除此之外,除了民众通过作为陪审员来裁决纠纷,其它的监督和制约机制非常有限。三权分立的意义和作用也很有限。因此,现在西方实行的民主制度也只能是完美制度的初级阶段。

与为了把等级制度变得更完美、合理而引入制衡机制相反,孔孟之道不但不引入制衡机制、反而通过引入礼仪制度来强化、巩固等级制度中各个等级之间的尊卑关系,使上一级对下一级的权力最大化、绝对化,使下一级和最下层的民众对上一级权力只有服从、忍受,使权力失去监督。这样的社会不腐败、黑暗、混乱,不逐渐倒退、贫穷、落后,不被外族不停地入侵、占领、征服,不时时处于亡种亡国的境况是不可能的。

社会管理也好,企事业管理也好,重要的一点就是上下通达,即民情或下情要上达,上情和上意要下行。民情或下情不上达,处于决策层的上级就不能了解下情,就不可能修改或制订符合社会需要、解决社会问题的政策,社会就只能每况愈下,直至崩溃瓦解。地方官员和百姓不知道上层决策者制订政策的真正意图和目的,就无法使上面的政策得到执行和监督,于是有政策等于没有政策,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为了尽量保证上通下达,就要促进上下交流。为了保证“下”能且敢把自己真实、全部的意见和想法向“上”表述,就要使“下”不畏惧、不敬重“上”。为了保证“下”能完全了解“上”的政策和目的,就要使“下”敢于问“上”,还要使“上”有耐心解答“下”的疑问。为此,就要提倡上下平等的社会关系。

为了使等级制度中的上下关系健康、有益,一个社会应该提倡、规定上下平等。与此相反,孔孟之道却提倡强化上尊下卑的观念,并施行体现这一理念的礼仪制度。其后果就是上下隔绝,上层不懂民众的需求,民众不懂上层的意思。于是政府的政令违背民意,与现实需要背道而驰;基层干部或民众不理解、不支持、不配合政府的政策,政令得不到施行。这就是上昏、下乱,就会到处都是“潜规则”、“两个门”,这样的社会可怎么来治理。

孔子希望每个家庭都能象贵族家庭一样,都按相同的家规来约束父母、夫妻和父子之间和家中男女成员之间的关系。他认为,用与在社会上施行的上下之间的尊卑有序相似的尊卑规则和手段,同样可以把家庭治理的有条不紊。他提倡父尊子卑,使父亲对子女有绝对权力,子女必须完全服从父母;提倡夫尊妻卑,使丈夫对妻子处于主导地位,妻子必须完全服从丈夫。

在儒教被独尊后,这一家庭伦理得到贯彻执行,所造成的后果就是子女彻底失去做人的自由,连配偶都由父母来挑选,更不用说职业的选择和其它行为了。妻子彻底成为丈夫的奴隶,不但要象奴隶一样不分昼夜地辛勤工作,还要被丈夫随意毒打、虐待,政府和旁人不得干预、无权干预。

人有幼、壮、老,有强、弱,有男、女。一个好的社会应能合理地保护弱者免受强者的欺压和凌辱。每个人都会经过幼、壮、老三个阶段,每个人都希望自己一生的时时刻刻都被公平对待。每个人都有强时,有弱时,每个强者都有比他更强者,每个人都希望社会能保护自己不受强者的欺压和伤害。每个人都有父母,都希望自己的父母疼爱自己、尊重自己,大部分人也都自己会变成父母,都希望儿女们能尊重自己、帮助自己。每个人都有母亲、姐妹或女儿,都希望自己的母亲、姐妹或女儿不被比她们强壮而又暴躁的配偶所奴役、欺压、虐待。因此,我们希望的社会应是一个提倡、规定幼壮老平等、强弱平等、男女平等的社会,从而使我们和与我们互相依赖或转化的人能得到保护。

与此相反,孔孟之道不但不提倡长幼平等、师生平等、男女平等,反而鼓吹长尊幼卑、师尊生卑、男尊女卑。一个幼者被欺压的社会和国家必受外族的欺压,因为这个社会的壮者都曾经是被欺压的幼者。一个容忍母亲、姐妹、女儿被欺压的社会,必是一个受外族欺压的社会,因为这个社会的壮者都是欺压凌虐弱者的无耻、无力、无德、无志、无知之人。一个这样的社会不可能不受外族的欺压或彼此的欺压。仅仅男尊女卑就导致一半的社会人口不能充分发挥她们的创造力和劳动力,其浪费大矣。这样的国家不可能不贫弱、落后、挨打。

孔孟之道被独尊的危害已有中国近两千年的历史为证,至今几乎还历历在目,何需多言。中国人没有理由为自己的国家或种族在过去历史上所受到的欺压或入侵而愤愤不平,这其实都是自找、自造的,这才是实实在在的公平。不遭受这样的待遇反倒是不公平了。此所谓“人必先自侮,而后人侮之;国必先自伐,然后人伐之”。

3、墨家思想能否独尊?

根据现存的《墨子》一书可知,墨子主张尚贤、尚同、兼爱、创造、敬天、节用等。其中,“兼爱”可视为墨家的根本主张或中心思想,其它的主张都多多少少与这一主张有关。

兼爱就是:平时要爱人如爱己,有用时要损己利人,必要时要舍己救人。也就是:爱人爱己、损己利人、舍己救人。所以墨家门徒都是茧衣百结,粗茶淡饭,工作起来日夜不息,为仁义视死如归,为民众慷慨赴难。正是墨家弟子及其后自发的义烈之士时不时地支撑一下中国将倒的大厦或重新建起倒掉的大厦。近代的谭嗣同、林觉民等诸多推翻满清、建立民国的英烈都自觉或不自觉地属于墨家。

墨教在中国历史上昙花一现,却有着比中国的任何其它教派都多的殉道者,是中国历史上自古至今最积极、最无私、最益世利民的派系。墨子和墨家子弟是士人中的士人、苦行僧中的苦行僧。它曾经显赫一时、门徒众多,在独尊儒术后却由于儒家二把手孟子的辱骂而受到最严重的压制。孔孟之中的孟子根据墨子主张兼爱(待别人的父母如待自己的父母)、节用(父母死后要薄葬),骂“墨子其无父也”。在这种政治、文化和生活气氛下,有了孟老二的这句话,谁还敢提倡墨子的主张、谁还敢身体力行墨子的信仰?

自汉朝以后,在诺大的中国大地上墨教的支持者、赞成者偶而有之,所以能传颂至今;实践者、身体力行者鲜有,所以有派无人、有学无徒、有名无形。这一部分是由于这种劳作不已、有苦无乐、忘己救人、舍生为世的生活实在有违人们好逸恶劳、自私自利的本性;更主要的是孔孟之道扶正后导致大家都自私自利、一心只顾及自己的利益和自家香火的延续,使为人、为公者不论在道义上还是社会舆论上都被视为怪人、精神病、不正常的人。到了现在更被视为不可思议和不可能的事。南京的法官不是就问救死扶伤者: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起她,为什么要送她上医院?还据此判救死扶伤者为肇事者,赔偿所有医疗费用和损失。

墨子当是生于孔子之后、孟子之前。所以墨子能批孔子,而孟子又能骂墨子。在春秋战国时期所创立并流传的诸子学说中,墨子的主张与孔孟的主张形成最为尖锐的对立。墨子还专门针对儒家学说写了“非儒”进行批评。人死后,墨子主张“薄葬”,孔子主张“厚葬”;针对有无命运和天命,墨子主张“非命”(即没有命运这个东西),孔子却主张“有命”并推崇“周易”等占卜之术; 墨子主张以“尚同”(上、下之间求同)治国,孔子主张以“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即下服从上)治国;墨子主张“兼爱”,儒教主张以家庭为单位,除了忠君之外,自己的家庭第一,每个人都只顾自家(“各人自扫门前雪、哪管他人瓦上霜”);墨子主张通过创造新东西以敬天而且创造的新东西是敬天的最好礼物,孔子说“君子循而不作”(即君子只因循、重复而不创造)。如此等等,二者鲜明对立,可谓“是与非”俱不同也。

从大约一百年前到现在,在西方列强的侵略和欺凌下,大部分的中国人认识到孔孟之道被独尊后之误国害民。那么与之截然对立的墨家思想能否被独尊呢?在我看来,也是不行的。这是因为,一旦墨家被独尊,墨家本来倡导人们自觉、自愿实行的教义就会被制度化、强制化。这样,“兼爱”就会成为人人必须做、不做就会被惩罚的事,于是富人必须接济穷人。但穷人总是接济不完的,只要存在贫富差距,就有穷人,穷人都有被接济的权力。这样下去的结果就是“均贫富”。在这样的社会,富人都会被矮化,都会被视为爱心不足、施舍不够的人,兼爱就成了越富越可耻,除非富人能够不断散财。其结果可能造成富人在取得一定财富后对进一步发展自己的事业变得消极、犹豫,不利于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技术的进步。这虽然不会极端到走向不久前在中国尚试的共产主义或社会主义,但对社会生产的消极作用也会极为显著。

不是每个人都能大公无私,有些人必须在自私自利下才能为社会贡献他们的劳动和创造。所以,墨家思想可以被作为一个学说来大力提倡,但不可被独尊,更不可被制度化。

4、韩非思想能否独尊?

诸子百家中的另一家为韩非子。韩非子究竟属于哪一家,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有的认为他是道家,有的认为他是法家,也有的认为他是儒家。我认为他的主观出发点属于儒家,不仅因为他师从儒家大师荀子,更因为他与孔孟一样都是从讨好统治者、服务统治者的角度来选择性地建立自己的学说的。国家的前途和普通民众的生死利益基本不在其考虑范围之内或仅为次要的、附属的内容。他的学说在内容上抄袭了商鞅等人的学说,或者说对商鞅等人的学说进行了某些自己的阐述,虽然其间并没有贡献多少新内容。

在我看来,韩非的主要思想乃是国君要通过权与术,或曰权术,来治国。他认为所有权力中赏罚大权最为根本,他主张国君应牢牢地控制住赏罚之权,切莫使之落于旁人之手,因为一旦落于别人之手自己的位子就不稳了,就会被掌握了赏罚大权的人通过结党营私而逐渐夺去。另外,国君不但要牢牢地掌握权力,还要学会如何最好地运用权力,也就是要知道运用权力的技巧和要诀——术。他建议的术就是国君不可让别人知道自己的好恶以免被别人以投其所好的方式所迷惑、利用,国君也不可凭个人的好恶来赏罚下属而是要依照各种论功定爵的规定(法)来决定赏与罚以免赏赐自己亲近的人而惩罚与自己疏远的人。

如果韩非的主张被独尊,首先会导致皇帝大权独揽,导致皇帝权力的没有监督,导致皇帝的独裁。拥有绝对的、不受任何监督的权力的皇帝必然会按自己的好恶来赏罚臣僚。在这种情况下还试图让皇帝不按自己的好恶而严格地按照规定来赏罚必然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可行的。也即,一方面让一个人拥有所有的权力,一方面又劝说这个人要秉公执法。在这样的情况下能做到秉公执法的人几乎是不存在的。过去和现在受上级监督的小官吏们尚且人人徇私枉法、人人都照顾自己的亲朋好友,即使是私营企业主在任命、调整自己的企业人员时也都难逃自己的好恶和感情的影响,更何况是高高在上、衣食无忧的皇帝呢。所以,韩非的主张是自相矛盾的,一旦被独尊而实现必然会立即造成赏罚不明、人心失望、政体败坏、法纪无存,社会灾难很快就会出现。

其次如果韩非的主张被独尊,后来的宰相制度必然无法实行。皇帝也是人,也大多都好逸恶劳,其结果就是不愿上朝,上朝后也心不在焉、马虎了事。即使每个皇帝都很勤快,其资质、历练、常识也都与社会脱节,很难能明断是非、赏罚合理,于是只能越管越乱。正因为如此,才有了后来的宰相制度,让宰相来代替皇帝处理各种事务,好让皇帝专心于后宫的享乐。如果韩非的主张被独尊,则宰相制度必然无法实行,国家的内政、外攻在皇帝迷迷糊糊的处理下必然很快处于无人监督、管理的荒废状态,内乱、外患都会层出不穷,人民生活就更没有保证了。

韩非认为皇帝应按明确的规定奖罚官员,但哪一个官员的政绩符合奖的规定、哪一个官员的政绩符合罚的规定却都需要按照考核或汇报来决定,而考核和汇报却是由人来书写或口述的。于是负责考核和汇报的人就有了决定性的权力,就成了官员们争相贿赂、结交的对象。没有几个人能抗拒金钱和各种好处的诱惑,于是掌握了赏罚大权、并按赏罚规定进行赏罚的皇帝也只能是汇报者的傀儡而矣,所做出的赏罚也只能是令人失望的。所以,以韩非子的权术治国其结果只能会比中国过去两千年的历史更加惨烈。

5、商鞅思想能否独尊?

以商鞅等为代表的法家主张依靠明文规定的法律和条例来治国。商鞅反对诗、书、礼、乐、商、学等与生产和作战无关的任何行业的发展,主张一切赏罚标准都应按能否鼓励农耕、作战来确定。反对因为学术、智辩、艺术、仁善等原因来奖赏、任命,并主张弱民、愚民。而且主张重刑、连坐,即使对轻罪也要用重刑,动不动就削鼻、割足,诛三族。据说,连太子都被他割了鼻子。他主张刑罚要重,一是因为他认为“刑威,民死上”,也即只有在威刑压迫下,老百姓才会为国君效死力,二是因为他认为刑罚不重就不能起到惩戒作用,也就失去了刑罚的意义和价值。

据历史学家和社会学家说,秦国由于采纳商鞅的主张实行法制而日渐强大,并最终消灭六国、统一中国。对此我不敢苟同。在商鞅变法之前秦国已经极为强大,六国不是秦国的对手已经很久了。在《商君书》中商鞅自己说到:“今三晋不胜秦四世矣,自魏襄以来,野战不胜,守城必拔,小大之战,三晋之所亡于秦者,不可胜数也。”。实际上,原先的晋国是比秦国强大的,自从晋国一分而为韩赵魏三国之后,大部分时间庸庸碌碌、不思进取的三晋和其它三国(楚、齐、燕)就很快不是立志统一中国的秦国的对手了。六国被秦统一在商鞅之前甚至在“三家分晋”时就已基本注定了,只是早几年、晚几年而矣。甚至商鞅也未必就真的使这个过程提前了几年。而且在商鞅死后,这些酷法基本就全部废除了。当然,历史学家依然认为商鞅虽然死了,但法还是在秦国留下来了,功劳还是大大的。

那么商鞅的思想能不能独尊呢?显然不能,这种残害人们的酷法会使人们和百官日夜生活在恐惧之中,在臣民的恐惧和反对之下,这样的法治制度必然无法长久实行。商鞅在新国君即位不久就被车裂处死、他的酷法也随即被废除既是必然的,也是一个证明。如果这种酷法不被立即废除,可以想象被车裂的就不只是商鞅了,恐怕国君和许多大臣都会被不堪残害的人民车裂。即使依靠高压统治和强大的军力能勉强延长这种残酷的刑罚制度,这种制度也会很快损害国家的利益。这种令人战战兢兢的刑罚制度会严重损害人们的生产积极性和劳动创造性,使得社会生产和生活都在被动、不情愿的情况下完成,消极怠工必然会普遍出现。人们也会尽力逃离这样的国家,军队也极容易出现哗变,后来的陈胜吴广起义就会早早地在秦国内部发生。在这种情况下,他所最为重视的农业只会产量越来越低,他津津乐道的以侵略战争为目的的军队会反而成为自身内部的大隐患。他为了使全国致力于农耕和战争而限制学术、商业和贸易的做法也会压制技术革新、抑制各地间的技术交流、降低各地区因分工(包括农产品上的分工)而导致社会生产效率最大化的出现。这些都会导致国家的落后和贫穷。由此可知,商鞅的思想也是不可独尊的。但是,商鞅学说的基调还是很好的,如果能稍微柔和、宽容、兼顾一些就能建立强大的国家。

二、外来的和尚会念经?

不只是中国诸子百家的学说各有缺陷和偏执,国外诸子百家的学说和思想也都各有其缺陷和偏执。对于中国人来说,马克思的思想就是曾经亲身体验、经历过的例证。一旦独尊某个思想或学说,就会以这个思想或学说来制定制度、管理国家,思想和学说的缺点就会造成国家体制和制度出现对应的缺陷和偏差,就会引导社会和国家走向困境和歧途。国家的事务是多方面的,社会是一个极为复杂的联结体,我们对国家和社会运行、反应机制的认识只能不断进步而永远不能穷尽,所以没有任何一个学说哪怕仅仅在某一个瞬间能是全面、正确的。即使针对某一个具体的社会问题,也没有哪一个学说能在某一个瞬间是完全正确的。所以,在任何时候都不存在一个可以具体地、完全正确地解决所有的社会问题或仅仅其中某一个具体问题的思想或学说。根据任何一个具体学说来治国的尚试都会造成社会灾难,坚持的愈久,陷入的就越深、问题就越多、社会就越混乱、被消灭的危险就越大越近。

不只一般学说如此,成为宗教的学说亦如此。印度在区区几千英国士兵面前举国投降,其中让人逆来顺受的佛教功不可没。欧洲中世纪的长期黑暗也基本全是天主教的功劳。阿拉伯的没落则得益于伊斯兰教的流行。中国近千年来的江河日下、日趋没落实赖儒教和佛教所赐。所以,以任何一个思想、学说或宗教治国、国必弱,济民、民必贫。

第二章、绝学无忧?焚书坑儒?

如上所述,任何一个具体的思想和学说一旦独尊都对国家、社会和百姓害大于利,而每个思想和学说的倡导者和追随者又都致力于使自己学说的独尊。竞争的结果似乎总会出现某一个思想或学说的力压群雄、独占鳌头。防止出现某个具体思想或学说独尊的一个办法就是消灭所有的学说、思想和流派,从而做到“绝学无忧”。

在春秋战国之前,在炎黄、尧舜和夏商周时期社会上基本不存在任何学说和思想,只有王室存有各种书籍,供王公贵族学习、提高。各诸侯国也各自有较少量的藏书,供国君家族学习、提高。这些书籍不都是关于如何理国顺民的,还有许多讲解科学、技术、数学、搏击、战争等的。即使关于理国顺民的书也是五花八门、千奇百怪,既有古人留下的,也有今人偶尔书写呈现上去的。所以,王公贵族及其子弟们不会只读一种或一本书,而是兼收并蓄地学习理解。这些书是不允许流传到社会上去的,王也不对国君和百姓们宣传他们喜欢或坚持什么主义或思想。

王没有固定不变的教条,百姓们也不知道存在对与错的明确标准,而只知道王认为对的就是对的、王认为错的就是错的。这样王就不会使自己受到教条的约束,也不会使自己受到百姓们的是非观或舆论的限制(因为不存在),王就能以灵活多变的手段和措施来解决不断出现的各种实际问题。这使得黄帝留下的统治能一直传到禹,而夏、商、周也都能分别延续五、六百年以上。

后来随着周王室的衰微、诸侯国的强大出现了“学风下移”,能人、辩者要么抄得王和候的存书后现学现卖,要么自己著书立说,迷惑百姓、取悦国君以图个人之名利。“学风下移”是由于周王室的衰弱造成,在这种情况下王室的图书泄露到社会上也无人过问,思想家著了书不上交给周王或国君也没有人来惩罚,思想家和富人、官宦之家也可以拥有书籍了。过去思想家们把书交上去之后往往没有任何反馈或回报,法律又禁止他们妖言惑众,所以大部分的人只能默默无闻地度其一生。王室衰落后,法律不起作用了,他们可以通过对大众宣扬、吹嘘自己的学说以获得名声,获得名声后就容易为国君知道,就可能轻易地得到荣华富贵了。当然,有的思想家可能只是为名而不为利,也有的是痛于自己、亲朋、乡邻和大众们由于国家政体的缺失所受到的痛苦和对国家未来的担忧而大声疾呼的。不管是出于什么目的和原因,其结果就是各地纷纷出现了许多大大小小的思想家,且得到了许多出于各种原因和目的的追随者或赞同者。

他们众说纷纭、各执一词、各树一帜。但他们却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每个人都声称只要国君按照自己的思想来治国,就一定能国强民富。而且每个人都想尽办法要面见国君、说服国君、使国君采纳自己的主张,当然最好同时让自己担任要职来亲自实现自己的思想。

身为周王室史官的老子对这种思想家遍地、拥护者甚多且人人都想干政的现象深以为忧。在博览了储存在王室的几千年来前辈思想家们留下的各种学说和思想的史官老子的眼里,这些思想家们的学说都极为片面,简直是盲人摸象,用他们任何人的主张来治国都会祸国殃民。而且,民间一旦有了自己的各种主张和思想后,王或国君在施政时就会遇到各种干扰、阻力和指责。于是他主张“绝学无忧”、“绝圣弃智”、“民之难治,以其多智。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秦始皇和荀子的徒弟李斯也认为民间有各种思想和主张对自己施政会极为不利,动不动就会议论纷纷、群情汹涌,干脆就来了个“焚书坑儒”。

不知是巧合还是其它的原因,自从“学风下移”、百家争鸣之后中国就走上了下坡路,不但科技基本停滞甚至倒退,每个朝代也都超不过三百年,远远不及以前的朝代寿命长。由上述关于诸子百家在历史上对中国的负面影响来看,这显然不是巧合,而是一种必然。由此看来,老子的“绝学无忧”似乎有他的道理。如果牺牲几百个人能免去以后千千万万人被杀戮,那么秦始皇和李斯的“焚书坑儒”也似乎不为残暴而是大仁了。看看宋、明、清时期儒教对社会的败坏、对弱者的欺压以及使国家和人民遭受的耻辱和灾难,“焚书坑儒”又能算得上什么呢?

但“焚书坑儒”这么决绝的办法也没有能消灭大部分已流传到民间的学说,倒是那些夏商周及其前积累的许多典籍由于大部分没有流传到民间却消失了。春秋战国时期由诸子百家(其实只有几家,倒不如称为诸子十家)提出的大部分学说在看似消失了几百年后,总是一遇合适的环境就又奇迹般地复活。原来它们并没有消失,而是潜入地下通过代代相传一直保存着。两千多年来,历经多少内乱外侵、国破家亡,多少次发生人口十不剩二三,可是到现在我们仍然有不少诸子百家的著作。由此可见其生命力的顽强,可见人们对他们的热爱和珍惜。

因此,百家争鸣一旦出现就难以被消灭了。一旦出现百家争鸣,之后就很难恢复到“无学”的状态,也很难“绝学”。即使真的把旧有的学说都彻底消灭了、禁止了,一旦国家衰落、法律松驰,民间还会马上出现新的思想家,于是还会再次出现百家争鸣的现象。在百家争鸣之后还会出现这个或那个学说或思想的独尊,于是还会出现被独尊的思想或学说祸国殃民。

那么在中国历史上或在理论上能防止百家争鸣的出现吗?在我看来,这也几乎是不可能的。在历史或社会上,就像傻子根据种群中相关基因的频率不断出生一样,思想家也在不断地出生。一旦国家衰落、混乱,法律就无法得到执行,禁止在社会上宣扬学说的法规也会同样无人监督执行。这时存在着的思想家们就能跳出来发表自己的意见了。纲纪废驰、社会混乱的时间越长,出生、成长起来的思想家就越多,思考、创造的时间就越长,创造的思想和学说就越多,每个思想和学说得到的传播时间就越长、传播范围就越广,从而不但出现的思想家和学说或思想越多,这些思想和学说也由于其流传的久广而更加根深柢固。

同时,社会越混乱,促进思想家们思想、创造的动力就越大,民间对思想的渴求也越强烈,学说传播的范围就越大、程度就越深。但太混乱时,思想家们也就失去了进行创造所需要的生存和生活条件,社会上的人们在无法生存时也不会有心思和条件去倾听别人的思想和学说,这时他们只对造反感兴趣。所以,思想的创造数量和流传程度(决定寿命)大约与混乱时间成正比,但与混乱的程度在有些范围内(较小混乱度时)成正比、在有些范围内(较大混乱度时)则成反比。

在中国历史上,春秋战国是一个有大约三百年之久的混乱时期。其间周王室的法律基本完全无法执行,思想家能够自由地创作、宣扬;各国之间虽偶有战争,但百姓们的生活和生存条件却没有被广泛地破坏。正是这些因素导致了这个时期出现了最多的思想家。另外,当时民间也没有什么流传的思想,思想家们或者依据自己的独立思考来创造,或者在从王室外流出来的著作的启发下进行创造。这些不论是完全独创的还是启发下写出的思想或学说在民间看来都是全新的,在民间都有很好的市场和听众,因此也大都能得到传播,从而流传下去。所以这个时期有最多的“新”思想或学说出现,有最多的思想或学说得以长久流传。其实,这“最多”实际上也没有多少,只是相比而言的。

在后来的中国历史上虽然也有合适的时期,但都没有这么长,社会环境也都没有这么合适。而且在许多现成的思想已经存在的情况下,新生的思想家们会耗去太多的时间在研读这些思想上,这些研读还限制了他们的自由思考。于是创作的时间减少,创作和思考内容又受限于原有的思想,真的新思想就很少也很难出现了。在听众方面,在这种自由时期,已有了一定群众基础的旧有思想会重新快速恢复、传播,进一步占据“市场”,使得新思想的传播空间大大减小,从而也就较难传播出去、流传下来。由于这些因素,在百家争鸣以后或一旦较多的思想派系出现后也就很难再出新的大家、新的思想了,有的往往只能是追随者或重复者了。孟子、荀子宣传的是孔子的一套,庄子宣传的是管子、老子的一套,韩非子宣传的是吴起、商鞅等的一套。墨子和阳朱两派在后来则缺乏大力的宣扬者。公孙龙的实名派(白马非马)也后继乏人。墨子的(或者墨子继承的先人的思想和文化)倒是传到了国外,耶稣等犹太教、天主教、基督教就属于墨子一派,马克思也属于墨子一派。我甚至觉得犹太人就是一些夏、商或周时期或更早时期从中国西移的移民的后裔,犹太教就直接源于这些移民的文化信仰或墨派言论。所以所谓的百家争鸣其实并不超过十家。

虽然如果没有春秋战国时期,就不一定会出现一个百家争鸣的时期,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也会逐渐积累,从而逐渐出现五、六家或七、八家流派。所以早晚会形成一个有“百”家学说同时流传的局面,即使不在周朝末年出现,也会在汉朝、唐朝或宋朝逐渐出现。可以支持这一点的一个现象就是世界上的其它国家都或早或晚有了多家学说的形成和流传。

由此我认为,要想防止“百”家学说的出现和竞争几乎是不可能的,它们要么在一个时期迸发性出现,要么经过一个较长的时期逐渐积累形成。在“百”家学说出现后,要想彻底消灭它们几乎是不可能的,除非消灭所有的人口。而且即使真的彻底消灭、绝传了,过一阵子还会在民间重新出现著书立说的思想家或投机家,于是还会重新出现“百”家学说共存、互竞的现象,竞争之后还会再次出现独尊,从而反复出现大同小异的重复或恶性循环。可以说只要有人类社会,就会有百家学说,若允许自由竞争,就早晚会出现垄断和独尊。

第三章、防止独尊、实现学说和思想的多样化才能去害存利、变害为益。

能否真的实现“绝学”或“无学”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能否防止独尊的出现。“绝学无忧”或“焚书坑儒”并不能彻底杜绝或消灭诸家学说,也不能防止独尊的出现。实际上我们也并不需要通过实行“绝学无忧”或“焚书坑儒”来防止独尊。

我觉得只要能做到各个学说的共存、平衡,防止某个或某些学说占据太大优势,国家对各个学说不偏不倚,更不独尊任何一门一派,而使百家自由、平等、共立、平衡并立法反垄断就可以防止独尊,从而避免由于独尊所导致的灾难。这么做就是保护并维持学说的多样化。

纵观古今中外,每个学说的独尊或压倒性优势其实都是政府的推动造成的。因此,任何具体的学说和思想只可在社会上自行流传,却不可被政府提倡、宣扬,更不可被政府独尊、坚持。任何一个被政府提倡、独尊的学说都会祸国殃民。

一般人都会承认几乎每个学说都有它正确、有用的一面或几面,也有它错误或不足的一面或几面。实际上,每个学说的每一面或每一点就其自身来说并没有对错、好坏之说,它的每一面或每一点都可以是正确的、对社会有利的,也可以是错误的、对社会有害的。其对错和好坏是由当时的社会现状和社会需要决定的,而社会所需要的往往是能对社会上出现的偏差、过失和倾斜进行纠正的观念和学说——往往是当时较弱小的。造成这些偏差、过失和倾斜的思想、观念和学说——往往是当时最大或较大的——则是社会所需克服的。大体说来就是,当社会上存在足够强、足够多的与其对立、制约的学说时,这个学说就是好的、有用的或有利的;当社会上没有足够强、足够多的学说与其对立、制约时,这个学说就是坏的、无用的或有害的。

一个良好的国家和社会应该保持学说的多样化,使每个学说都有与之对立的多个学说存在,使每个学说所拥有的信众都不超过全社会总信众的15%。唯此,才能使学说之间互相平衡、制约、对抗、互补。若此,就能使每个学说都能不但不为害社会,反会造福人民,使每个学说都是好的、有用的,从而学说越多越好。

第四章、社会从学说的对立中获益:

思想或学说对社会和国家的益处来自彼此之间的对立,对立能产生制约、造成平衡、纠正倾斜、从而高瞻远瞩、防患于未燃。为了进一步说明学说之间对立、制约、平衡的意义,特举如下几个例子说明。

一、在“诗、书、礼、乐”上的对立:

孔孟之道强调诗、书、礼、乐。在儒教独尊、孔丘成了致圣先师后的社会里,诗书礼乐就成了社会的主流和时尚,是有地位、有文化的象征。社会上智力稍微出长甚至平平的人们都争相学习这方面的知识和技能,人人都以能诌两句歪诗为荣,实在不能诌的就咏诵一通别人的以示自己博学多知、风雅高尚。人人都以自己懂礼节为荣,个个都佝肩弯腰、斯文有礼,彼此见了都打躬作揖。送客时要送了又送,看不见了还要在伫立一会儿。送礼时要彼此推了又推、让了又让。如此等等,虚情假意者倒被视为诚实有礼的正人君子。当官的更不得了,要送到十里长亭,然后吃喝一通才走。甚至要送几个十里长亭,以致于“长亭连短亭”。总之,官员相送一次大半天的时间都过去了,还能干什么公务。

作诗也好、行礼也好、送客也好,如果不浪费时间、不影响工作和生产,倒也不必太过计较,但看看多少人才、多少时间、多少心思都浪费在这无用的事情上就知道其误国害民之甚了。

与此相配,选拔人才也按这诗书礼乐孝就更可怕了。实行了科举制度后,选拔人才和官吏也以诗书(诗类和政论)为主,使国家在舆论、观念、政策和制度上完全废弃了对农、工、技、战、商、数类的重视。试问诵诗、做赋、懂礼、能乐、为孝的学问、修养、知识和技能何益于政,又何益于决定国家和百姓的生死存亡的战、农、工、技、商、数?这样的世道下中国不弱、不乱、不亡就没有天理了。

那么这一如此愚蠢的观点竟没有人反对吗?有。其中最直接、最简洁的就是商鞅。在《商君书》中写到:“六虱:曰礼乐,曰诗书,曰修善,曰孝弟,曰诚信,曰贞廉,曰仁义,曰非兵,曰羞战。国有十二者,上无使农战,必贫至削。”;“国有礼有乐,有诗有书,有善有修,有孝有弟,有廉有辩──国有十者,上无使战,必削至亡;国无十者,上有使战,必兴至王。”;“国用诗书礼乐孝弟善修治者,敌至必削国,不至必贫国。不用八者治,敌不敢至,虽至,必却;兴兵而伐,必取,取必能有之;按兵而不攻,必富。”。

另一个明确反对礼乐的就是墨子,他为此专门写了“非儒”、“非乐”两文。在“非乐”中他指出推行音乐不但会劳民伤财,耽误人们的生产,还会消耗国君和官员们用于政事的时间和注意力,还会导致享乐和糜烂之风。在“非儒”中也记载了晏子对孔儒的评价,其中就包括对礼节、舞乐等的批评。晏子曰:“夫儒浩居而自顺者也,不可以教下;好乐而淫人,不可使亲治;立命而怠事,不可使守职;宗丧循哀,不可使慈民;机服勉容,不可使导众。孔某盛容脩饰以蛊世,弦歌鼓舞以聚徒,繁登降之礼以示仪,务趋翔之节以观众,博学不可使议世,劳思不可以补民,絫寿不能尽其学,当年不能行其礼,积财不能赡其乐,繁饰邪术以营世君,盛为声乐以淫遇民,其道不可以期世,其学不可以导众。”。

老聃在《道德经》中也写到:“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

由此可知,如果国家和政府不独尊儒术而是让百家学说平等、共鸣,就基本不会出现举国都仅仅重视最无用的诗书礼乐,而视农工商学战为下贱的职业,中国也就不会屡次遭受那么多灭顶之灾。由此也可见,如果有上述这些商鞅、墨翟和老聃等的学说做为制约和平衡,孔孟之道也就不能如此祸国殃民。所以在诗书礼乐上,商鞅、墨翟和老聃等的学说因为其与占优势的学说的对立而是好的、有利的、有用的,而孔丘的学说则因为处于强势地位而对社会有害,且由于自己被独尊而失去了其它学说的制约和平衡,最终成为祸害了社会和国家的学说。

与此相反,如果被独尊的不是孔丘之术而是商鞅、墨翟或老聃中的任何一位的学说,比如商鞅的,则在因为对诗书礼乐的认识和态度而误国害民的就是那个被独尊的商鞅之术了。假如商鞅的学说被独尊,国家就会禁止诗、书、礼、乐的存在,国家就成了光知道农耕和作战的机器。在禁止诗书的情况下,民众就基本上都是文盲,文盲率即使不是100%也是99%以上。如此,人们的交流就受到限制,知识和技术就很难能通过记录而日积月累,也不能通过广泛交流而迅速传播、应用、提高,于是就会出现科技和文化的停滞或倒退。在禁止礼仪的情况下,全社会的人们就可能变得邋里邋遢、土头土脑,个个破衣褴褛地住在肮脏的棚屋里,彼此见了面或在一起都象猴子一样相处,你捅我一下,我逗你一下,猴里猴气的。人们那里还懂什么高尚、优雅,也就不会知道思前虑后,更难以有什么远大理想,谁还会从事技术和研究,谁还会致力于建设一个更美好的社会。在这样的国度里,在父母强壮而子女幼小时,父母就会虐打、侵害子女;在父母老迈而子女年壮后,子女就会虐打、遗弃父母。男女之间就会随便通奸,性病就会很快蔓延。家庭也就不再稳定、不再受到各个成员的重视和珍惜,人们的私心就小了,为家庭和后代积累财富的愿望就小了,努力劳作的意愿和热情也就因之大大减弱,家庭就难以再对人们的行为起到什么约束和鼓励作用,家庭对社会的促进、稳定和支撑作用也就大为减弱了。人们完全不知道礼让,摩擦、争斗和以强凌弱就会频频发生,即使法律也难以禁止,于是人们就会对社会充满仇恨、对同胞充满敌意。这样的国家即使专心于农耕和战争,也会出现人人都懒惰散漫从而田地得不到很好的耕种,粮食大为减产;作战时人人都只想保命却希望自己的同胞死掉。这样即使专心于农耕和战争,也不能实现丰衣足食、乐死好战的局面,反而更可能很快被别人消灭。于是,这时祸国殃民的就不是孔丘之术而是商鞅之术了,这时看上去能强国富民的就是孔丘之术而不是商鞅之术了。

由此可见,提倡或否定诗书礼乐可以是对的、好的,也可以是错的、坏的。学说和观点的正误和好坏是由各个学说的力量对比确定的,基本上总是弱者对、败者好,强者错、胜者坏。

只有通过彼此的对立、制约和平衡,各个学说才能不为害社会。只有使各个对立的学说之间保持制约和平衡,社会才能不但不受各个学说的危害反而从各个学说处获得必需的帮助。

二、“世袭”?“尚贤”?“任奸”?

除了上述在诗书礼乐上的对立,这些学说在其它许多方面也多有对立。比如,在治国是否需要“尚贤”,也即是否需要选用贤能之士来治国上,孔丘、墨翟认为十分必要。尤其是墨翟还专门写了“尚贤”一文,认为国家兴旺发达的关键就是能否发现贤人并让他们治理国家,为了使贤能之士肯尽心竭力地治理国家还应给贤人以高官厚禄。而老聃与商鞅则坚决反对,认为尚贤会误导民众,影响农耕,而且还会导致奸猾之人趁机靠欺骗获得权位。在这点上,也没有绝对的对错之分,而是程度决定对错。也即不是本质决定对错,而是数量、比例或程度决定对错。

如果国家不靠选用贤能而靠世袭来确定当官者,那么国家的法律和政策就很难正确地或最好地因时因势而修改,国家的法律和政策就会阻碍社会的发展、人民的富有和国家的强大。但如果过分强调尚贤,贤士都可以得到高官厚禄,而且每个职位非贤能之士不任,那么天下的百姓就会争相培养、发展、显示当官所需要的才能,农、工、商、技、学、兵就会被忽视,就会既没有人才致力于这些国家基础事业的发展和改进,国家也不会投入必要的资源和人力去发展它们,这样的国家必然贫穷落后、受欺挨打。当然,世袭也自有它不可取代的优点,这在其它地方已有论述。因此,是数量、比例或程度决定对错,而不是本质决定对错。

另外,与孔丘和墨翟主张应任用品德好的人当官相反,商鞅主张应任用奸猾之人为官。在《商君书》中,他写到:“用善,则民亲其亲;任奸,则民亲其制。合而复之者,善也;别而规之者,奸也。章善则过匿,任奸则罪诛。过匿则民胜法,罪诛则法胜民。民胜法,国乱;法胜民,兵强。故曰:以良民治,必乱至削;以奸民治,必治至强。”。也就是唯有任命奸民(无情无义、忘恩负义、刻薄寡恩、狡猾诡诈之人)才能惩罚不法之徒、才能杜绝官员徇私枉法的现象、才能使百姓守法、使国家得治。

这一观点对现在和过去的社会都极有价值,其价值正在于它与主流观念和学说的对立。以奸猾之人为官,官在名义和道义上都低人一等,平民百姓就不怕官,为自己辩护时就能理直气壮。官为奸猾之人,真正犯了罪的人就逃脱不了奸猾之人的诘问而罪行毕露、受到惩罚。官为无情无义、忘恩负义、刻薄寡恩之人,则亲朋故旧就不会得到照顾,就不会出现徇私枉法、滥用职权、官官相护的现象。

另外,坏人和罪犯往往能更好地知道犯罪的动机、企图,也更好地知道罪犯顾忌、害怕什么,也更知道如何才能防止犯罪的发生。所以,制订、修改法律时必须有罪犯和刁民的参与,唯此,才能有防止犯罪发生的良法。执行法律、监督民众时也必须有罪犯和刁民的参与,唯此,才能有阻止、抓获并惩罚犯罪的执法者。这种利用罪犯的方法还可以减少社会开支,节约人力物力。

这一观点的正误也与其在社会上施行的程度有关。如果大部分的位置都由罪犯担任,罪犯就成了国家的主人,不但人人都想通过犯罪当官,人人又都成了罪犯的奴隶。所以,只有“任贤”与“任奸”的学说平衡、并存并同时被施行时,它们才能对社会有益。单独使用任何一种,这种学说就成了对社会有害的学说了。

三、“民为本”、“君为本”还是“国为本”?

在国家和社会里究竟是民人为本、君主为本还是国家为本,各家学说间也存在明显对立,墨翟和老聃主张民为本,孔丘和韩非主张君为本,商鞅则主张国为本。这些主张也没有绝对的对错,决定其在某一个时期是对还是错的是当时的社会现实,在当时施行太过的主张就是错的、有害的,在当时施行不够的主张就是对的、有益的。

如果象老聃、墨翟一样过于主张民为本,就不能使百姓为国家做出牺牲,就不能为了国家的长远利益和集体利益让百姓们艰苦奋斗。过于爱民甚至还会导致全社会的民众都处于懒惰、散漫、游手好闲的状态。这些都会导致国家的贫穷落后,不论是官还是民都会最终面临国破家亡的命运。

孔丘和韩非主张君为本,但君为本的结果必然导致官不爱民,官不爱民就必然不会为民众的疾苦考虑,不解决民众的疾苦就会导致社会的混乱和生产的低下,结果就是在饥饿和压迫下的起义。内乱导致虚弱,随之而来就会有外敌入侵,于是君就要生活在惊吓恐惧之中,并随时有倾灭之灾。这样,为君的结果反而会害了君。而且看看历史上世袭的国君们,明君连十分之一都不到,以这些昏庸的国君为本从道理上都说不通。更何况,昏庸的国君必然导致社会内部的混乱和黑暗以及外部的入侵,拥护“君为本”的国体就是延长这种黑暗、混乱和被侵杀。

商鞅主张国家为本,也即以整体利益为本。考虑整体就很难看见个体,也就很难为个体利益来考虑。不考虑个体利益,国家就会走向贫穷,在国力和民力逐渐降低的情况下军事实力也就无以为继了。

专注于自己国家的整体利益,就必然要重视与其它国家的利益纠纷和互相竞争,就必然导致对战争的重视,就会全力以赴地把国家作为战争机器来启动。所以,在商鞅的学说中战争必然是最重要的,他重视农耕、反对诗书、礼乐、智辩、孝仁也都是为了赢得战争。其结果就是整个国家就变成了战争机器。他要全民皆兵,而且通过只赏而且重赏有战功的人而使人人且都闻战而喜:“所谓壹教者,博闻辩慧,信廉礼乐,修行群党,任誉清瘘,不可以富贵,不可以评刑,不可独立私议以陈其上。坚者破,锐者挫。虽曰圣知巧佞厚朴,则不能以非功罔上利。然富贵之门,要在战而已矣。彼能战者,践富贵之门;强硬者,有常刑而不赦。是父兄、昆弟、知识、帐渊(水改女) 、合同者,皆曰:“务之所加,存战而已矣。”夫故当壮者务于战,老弱者务于守;死者不悔,生者务劝。此臣之所谓壹教也。民之欲富贵也,共阖棺而后止。而富贵之门,必出于兵。是故民闻战而相贺也;起居饮食所歌谣者,战也。此臣之所谓‘明教之犹,至于无教也。’”。这种一切都以战争为目的的国家是很可怕的,在技术相当的情况下几乎是所向披靡、无坚不摧,没有几个国家能不被它击败的。就像战国时的吴国和秦国、成吉思汗带领的蒙古、希特勒下的德国、沙皇和共产党领导下的俄罗斯。

商鞅的这种“农战”主张是所有主张中最厉害、有效、可怕的,却也有缺陷。这种主张的结果就是国家把人力和物力资源都用在基础物质和战争物资的生产上,从而使民间和国家的科技发展受到消弱。长此下去,国家的科技水平就会落后,除非能及时消灭所有对手一统天下,否则很容易被科技实力逐渐超前的国家所消灭。

商鞅的好战已到了狂妄的地步,他说:“夫以强攻弱者,亡;以弱攻强者,王。”实际上,当国家弱小而敌国强大时,以弱攻强的结果往往是自取灭亡,朝鲜就曾经多次如此。在历史上往往只有以大且强的国家侵略小且弱的国家的扩张能够稳步成功。小但强的国家只有以更长的时间不断地侵扰大却弱的国家才有可能成功。秦国能够吞并六国正是以强大凌弱小。在晋国没有分裂时,好战的强秦与晋国的战争胜少败多,没有占到任何好处。在晋国一分为三(韩赵魏)后,三晋中的任何一个都不是秦的对手,彼此之间又不断征战,才最终为强秦各个击破。俄罗斯也是始终以强凌弱、稳步蚕食,直到目前尚无败象。俄罗斯能有这样的成绩,自有它内在的伟大之处,是以其社会治理的合理为基础的,并不仅仅是靠好战来实现的。对付这样的国家唯有靠自身的更强大、更伟大,唯有靠更合理、更完善的社会制度。

另外,当较近的地方有势均力敌的竞争对手时,好战的国君就可能在自己与周围国家疲于征战时被这个对手一举消灭。春秋战国时夫差领导下的吴国为越国所灭,以及占领了吴国的越国为楚国所欺、所灭就是例子。当四周的国家都与自己实力相近时,自己四处征战的结果往往就是被其它几个国家联合消灭,春秋战国时好战时期的齐国(乐毅灭齐)、宋国和吴国就是这种下场,二战时的德国也是如此。

好战的国家,除非它能够不仅占领所有其它国家,还要完全消灭所有这些国家的人民,否则相似的报复总会加到这个国家和它的人民的头上。美国白人屠杀印第安人的惨况早晚会重现在这些白人身上。所以,完全以国为本的结果往往是亡国、害民。

四、“战”与“和”上的对立:

自然界充满了竞争,不但异类之间相竞,同类之间更是相争。结果不但会造成此消彼长,还会造成此兴彼亡,严酷异常。自从人类的密度在地球上达到一定程度后,人类社会的各群体之间的战争和杀戮就很少停止过。人人都希望自己和自己的后代能生存下去。为了自己的生存,有人主张和平,有人主张战争。

老聃、墨翟主张和平,老聃认为战争会死人、毁家,严重影响人民的美好生活,只有在迫不得已时才可以开战,即使胜了也是令人痛心的事。墨翟更是主张兼爱、非攻,认为战争是不道德的,损人又不利己。假如老聃或墨翟的学说成为社会主流,这样的社会和国家必然疏于战备,其结果就是不断被人侵略,直至灭国。

商鞅主张战争,认为只有通过战争才能强国,才能不受侵略。他说:“夫以强攻弱者,亡;以弱攻强者,王。国强而不战,毒输于内,礼乐虱官生,必削;国遂战,毒输于敌国,无礼乐虱官,必强。”。也就是战争不但能防止侵略、使自己称王,还能防止人民腐朽堕落。在上面已经说明过分好战的国家往往自取灭亡。

所以,主“战”的学说与主“和”的学说任何一个都不能太占优势,更不能处于独尊的位置。只有当这两种对立的学说平衡、共存时,社会和国家才能在政策出现偏差时被及时纠正,从而保证不会出现太大的偏差,避免使国家处于危险的边缘。

五、各学说之间的互补:

任何人和任何学派的学说都不可能包罗、涉及社会的所有方面,因此都不全面。不同学说所着眼的社会问题和范围也总不相同。所以各个学说之间单就覆盖范围而言就具有互补性,只有通过尽可能多的学说之间的互补、叠加才有可能覆盖社会的大部分。其实各个学说之间的互补并不只是范围的互补,更是层次、深度、角度的互补,也是针对因社会不断变化而出现的不同社会条件的互补。其实,上面所说的各种对立也是一种彼此的互补。

唯有当社会上有众多学说平等、平衡地共存时,社会才能从学说上获得最大的益处、受到最小的伤害。

第五章、每个学说自身都有其价值和意义。

根据第一章的论调,似乎任何学说都是有百害而无一益的。其实也并非如此,只是在独尊或垄断后往往才会导致危害远远大于助益的后果。

以墨家学说为例,如果墨家自汉朝起到现在能一直在社会上有一定程度的流行率,在其待人如待己、爱人如爱己的“兼爱”思想影响下,中国民众之间就不会有如此严重的内斗、倾轧、互相嫉妒、彼此拆台、幸灾乐祸的传统风气,中国社会的内耗就会小得多,中国的法治就会公平得多,中国的国家制度就会宽松、爱民得多,中国人民就会团结得多,中国就基本不会发生多次被外族征服、占领的历史,中国也不会有现在仍然落后的物质生产力、仍然贫乏的文明创造力、仍然落后的社会制度。

如果墨家自汉朝起到现在能一直在社会上有一定程度的流行率,墨家对科技的重视、对创造的推崇还会带动持续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如此,不但不会出现被西方列强入侵的耻辱,远在列强能够入侵中国之前地球早已被中国人彻底占领。

在说了中国只能留在纸上和少数人心中的未能获得足够重视的古老学说之后,不妨再看一个在西方被独尊的宗教。天主教及其随后分立出去的基督教基本都以《圣经》为根本。《圣经》在以暴怒的天威恐吓世人跪拜屈服的同时也宣扬着一些其它的小观念,这些小观念的流行却有着意想不到的社会后果。比如,《圣经》宣扬并赞赏上帝的臣民在过去到世界各地掠夺金银财宝的壮举就促进了其无数次的探险、远征和掠夺。使西方国家光从中国和印度掠夺走的黄金和白银就数以亿计,还帮助白人占有了辽阔富饶的南北美洲和物产丰富的澳洲。再比如,《圣经》中还有不少预言,在靠近结尾处就预言崇拜龙和虎的人们最后攻打并围困了信奉上帝的子民。在危机关头上帝救他们离开了地球,到了另一个全新的、完美的世界,而让龙和虎的传人继续在地球上的水和火中挣扎、受罪。我认为,这是促成西方国家大力发展航天事业的关键,也是西方人热衷于寻找其它适合人类居住的星球的主要原因。可以说,人类今天的航天成就离不开《圣经》这几句话的引导。

由此可见,学说既可以为一个国家或社会带来害处,也同样能为这个国家或社会带来好处,有些好处甚至是没有某个学说就不可能或很难得到的。

第六章、社会应该实现学说的多样化。

通过上面有限的论述,我们已经发现对任何一个学说进行独尊都是祸害无穷的,而“绝学”又是基本不可能实现的,即使通过焚书坑儒等手段暂时实现了,以后还会有新一轮的百家争鸣,和随后的新一轮独尊。我们更发现只要使各个学说之间能保持一个好的平衡与制约,社会和国家就可以从几乎每一个学说处获益,而且学说越多,获得的益处就越大,受到的伤害就愈小。因此,应该提倡学说的多样化。

一、为何不可独尊任何一个学说?

每一个学说的创造者在看问题时往往都是在一个固定的时间、从一个固定的位置、以一个固定的视角,所以范围有限,看到的也都是片面的、暂时的。而社会是一个复杂、多变的体系,不但各个方面都有各自的特点,每个方面还都受其它各个方面的影响。其内部的各个方面又在随时间生长、变化着。除了内部的变化和互相影响,它还严重受外部各种因素的干扰和影响,这些外部因素既有不断变化的自然条件,更有其它正在不断变化的群体。据此,每一个人对社会的认识都只能是片面的、部分的、暂时的。用从片面的、部分的认识得出的结论和规律去调控这个复杂、多面、多变的整体,其调控的结果必然不能尽如己意,长期执行下去更会变得事与愿违,甚至适得其反。更何况,即使当时在他的视野范围内的片面和情节,他也不能都重视或注意到;即使重视或注意到的情节,他也不一定能都看清楚、准确。

至于用从几十年、几百年以前的某个时候的观察得出的结论和规律在现在和未来去调控这个不断变化、且很少重复的事物,其调控的效果必然不如预期的好,甚至没有产生多少好效果反而产生很多坏作用。所以,不论是现在或近期的,还是过去或古代的,没有任何一个学说和思想可以坚持、独尊。

二、为何不“绝学无忧”?

前面已经提到过,学说是由人创造的,只要条件合适就会不断出现并得到传播,所以百家争鸣或百家共存的出现是早晚的事。争鸣或共存的学说之间肯定会发生竞争,如果不在民众中间树立要使它们互相平衡、制约的观念,就难免会出现在大部分时期都有这个或那个学说长期地鹤立鸡群、独占鳌头的现象。

百家学说一旦出现就很难消灭,即使一时消灭了也还会再出现。更重要的是消灭的结果往往不是全部消灭,而是消灭了大部分的,残存下极少数的,然后就是这极少数的占领整个社会。这就象有一块多年的荒山,上面长满了各种杂草和荆棘,郁郁葱葱。有个人刚买了下来,看不顺眼,觉得太乱,就用除草剂彻底喷了一遍,或用锄头彻底铲了一遍。过一段时间后,就会有几种残存的重新长出,同时还有新的种子飘落发芽。再过一段时间后,如果没有人打扰,植被就会重新覆盖住这座荒山,但这时覆盖这座荒山的植物的种类往往要比原来的少许多。于是,铲除的结果往往不是消灭了山上的植被,而是让更少种类的植物来覆盖、占领这座荒山。这就象焚书坑儒,其结果不是消灭了所有的学说,而是减少了学说的数量,使独尊更容易出现了。

当然,如果已经出现了独尊,则只有铲除独尊者才能让各种其它的获得发展的空间和机会。就象山上只长了一种植物,为了能长出更多种类的植物,就要砍掉这种植物。

独尊一旦出现,其它的学说就会更受到压制,所以独尊的结果就是整个社会都由被独尊的学说来主宰,并会长期主宰。这就象上面的荒山,如果主人除草的目的只是为了让荒山彻底荒着,那他就不会太在意这座山,就不会花太多的力气和时间来管理这座山,所以这座山上不久就又会长满植物。即使他时时照顾,等他死后他的子女继承了这座山,说不定倒喜欢山上的郁郁葱葱。即使不喜欢,也往往会懒得管,而听之任之。因此,其结果还是会长满植物。但如果主人砍草的目的是为了种茶树以采茶卖或长月季以欣赏,结果就不同了。如果是为了卖茶叶,主人就会在山上种满茶树,就会不断地清除杂草和杂树,让茶树长期占领这座山。如果是为了种月季以欣赏,主人就会在山上种满月季,就会不断地清除杂草和杂树,让月季长期占领这座山。即使后来不再来照管了,茶树或月季也往往会长期占领这座山的大部分面积,其它的杂草和杂树很难在夹缝中崛起。即使进行一次大规模的砍伐以去除,砍过之后往往仍然是这些茶树或月季占绝对优势。所以,如果在某种学说占优势后再进行焚书坑儒,其结果往往是短暂的“无学”,短暂的“无学”之后就是原有优势学说的重新独尊。因此独尊某个学说的结果往往是这个学说的长期独尊和垄断,即使中间出现短暂的断裂或打击,也难以用其它的学说将其取代。这就象现在儒教的重新兴起。

但也不是出现独尊后就不可能实现多样化了。独尊后重新恢复多样化则需要更积极的措施和作为。就象山上垄断的茶树或月季,砍一次后还要砍第二次、第三次,同时还要通过主动、持续地引入各种其它物种来占领空间才能避免茶树或月季的重新垄断、尽快实现植被的多样化一样,发生某个学说独尊后的社会也要通过对过去独尊学说主动地进行长期压制,并鼓励人们努力宣扬、创造各种其它学说来实现多样化。

由上述可知,“绝学”不但很难实现,也不能让人“无忧”,它会加速独尊的出现和独尊的持续,导致学说对人们、社会和国家的危害。

不论是民间没有学说的上古社会(炎黄以前),还是民间有了学说的近古社会(秦到清)和现在,也不论是有学说还是无学说的未来,管理社会都是根据决策者(全民、部分民众、专制者)的决定来实现的,其决定采取这种措施而不是那种措施,决定鼓励、放纵这个却打击、压制那个,其认为这是问题而那不是问题,其认为这是更主要、迫切的而那是次要、可延后考虑的,都离不开他(他们)的价值观和善恶是非观。现在消灭各种学说的结果,就是使人们的观念都停止在目前的观念上。因此,绝学的结果反而是永远保留目前的学说及其影响的烙印或惯性,然后以此烙印下的思路去慢慢地解决问题,慢慢地调整思路,要经过漫长的岁月才有可能渐渐磨灭掉现有学说的烙印。

三、为何需要学说?

社会会不断遇到许多问题和矛盾,需要不断、尽快地解决这些问题和矛盾,为此就需要调控手段和措施。最好的解决手段就是根据当时的情况,具体问题具体解决。现在由于网络的普遍使用,资讯发达,参政、议政的渠道和手段都很多,出现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办法应该都可以马上找到。所以,只要采用民决的机制也即民众通过网络投票决定各项政策,社会问题似乎都能不断得到解决,基本上不再需要借助什么高深或片面的学说和思想来管理国家了。但事情并非如此简单。

实际上,借助网络民决也好,由政府官员独决也好,其提出的手段和措施背后都有它的理由、根据和想法,也即取决于决策者(全体民众也好,一小撮高级官员也好,一两个独裁者也好)的价值观、善恶观及其思考力(即分析力、综合力和判断力)。正像官员或独裁者不是万能的、全面的、有远见的一样,全体民众的总和或平均也不是万能的、全面的、有远见的。正像官员或独裁者会受自身的出身、经历、利益、观念的影响而倾向于做出有利于自己利益和观念的决定一样,每个民众也会受自身出身、经历、利益、观念的影响而倾向于做出有利于自己利益和观念的决定,从而全体民众的总和或平均决策也是依据个人利益和观念的平均而做出的。

当社会上没有学说时,人们的观念一部分来自于旧有学说的残留,一部分来自于个人的社会实践。旧有学说也好、个人的社会实践也好,每个人由此所形成的观念都是片面的、短期的。全体民众的观念的总和或平均可能较为全面,但由于大部分人都忙碌于个人的日常工作和生活而往往缺乏远见,也即无法克服短期性。

人们都是自私的,少数人的决策往往都是为了他们这些少数人的利益,民众们的决策也往往都是为了民众自己的利益。虽说天下为公、人民最大,但利益有长期的、未来的,也有短期的、眼前的,整天忙忙碌碌的人民往往只顾眼前的利益,而忽视或无视未来的长远利益。所以,全体民众的利益可能能代表大多数人的眼前利益,但并不一定能代表他们的长期利益。

由此可知,全民公决的机制弊病会出现在政策缺乏远见上。而在实际实行上,民主、民决的体制则同样会在决策上同时存在片面、短期的缺点。而学说虽然容易有片面化、绝对化的缺点,却往往不但着眼于现在,更着眼于未来,可以提供更长远的考虑和规划。所以,即使是民决的体制也需要学说的帮助和补充。

民主、民决体制的最大好处就是能保证民众对社会和国家的认同、满意和支持,从而保证人们的劳动和创造热情。同时还能保证人与人关系的融洽,减少社会在内耗上的消耗。

社会的各种机制及其运用需要专业性的研究,为此可设专门的“社会调节机制”专业和研究机构以研究各种机制,从而掌握、预测各种措施的结果,并利用各种调控手段的作用来提议或制订各种政策,设计各种新的社会模式,使社会的自我调整和自我修正机制更多样,使社会运行更平衡、稳定。这些职业性或专业性研究固然可以提供最主要的学说(或科学知识),但许多真正创新性的学说却出自非专业人才。因此,即使在未来事事都民决的社会里,我们也会不但需要专业性的研究,更需要各种业余人才的新异观点和学说来提供新思路、新启发和新设计。

四、为何需要实现学说的多样化?

由上所述,我们既不能独尊任何一个学说,又不能真的消灭所有的学说,同时又需要学说的启发和帮助,如此就只能实现学说的多样化。由于社会是一个极为复杂多变的群体,有许许多多的调控机制和错综复杂的反馈回路,只有尽可能多地发现、了解、利用这些调控机制和反馈回路才能尽可能好地调理好社会。大部分的学说都能分别提供一种独特的调节机制或指出一种调节后果。所以,对于调理社会来说,学说是多多益善。只有实现了学说多样化的社会才能长期强大、健康、美好。

第七章、如何实现学说的多样化:

一个理想的社会和国家除了应树立文化要多样化的观念,还要建立防止垄断的制度和机制。为此需要使大部分的民众理解多样化的意义,接受多样化的观念,使自己在信仰自己喜欢的学说时能容忍别人信仰他们的信仰;还要使许多人在某个学说开始过于流行时,迅速警惕起来,并自觉、勇敢地站到其对立面。在国家制度中还要引入在学说上的反垄断规定和监督及执行机制。

一、反对政府提倡和引导,反对坚持和独尊

历史告诉我们,学说多样化程度的减少以及某个学说的独尊往往都是政府直接造成的。佛教、儒教在中国的垄断就是政府推动、提倡、坚持的结果。即使是民主社会,民选的政府也会做同样的事情。西方民主社会之坚持资本主义、坚持自由竞争、坚持自由平等、坚持现有的民主制度、坚持自由贸易等就是最好的例子。

现在西方相对要发达、强大得多,大家就觉得它们坚持的都是正确的、应该提倡的。其实不然。以资本主义和自由竞争为例,西方自以为这二者是万能的,但不断的、周期性的经济危机证明自由竞争是有害的,而且为了度过经济危机,也不得不引入国家干预的理念,采取国家干预的措施,而这却是共产主义、国家主义、社会主义或中央集权主义的理念和措施。对自由贸易的坚持是导致西方国家国内实业空虚化的根源,越坚持自由贸易的国家,其实业越空心化。

在二战后出现了东西方的对峙,或曰共产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对峙。两个阵营的国家机器都天天高喊对自己主义的坚持,对对方主义的批判。结果双方都很快遇到了困境,结果是谁先变谁赢,或谁先引入对方的机制谁赢。美国1980年代初发生严重经济危机,靠的是国家干预机制——社会主义机制的引入;苏联坚持自我久了几年,应变稍晚了一些,结果陷入解体的局面,最后不得不借助资本主义来解决问题,甚至彻底抛弃了共产主义,施行了资本主义。苏联解体后美国大肆庆祝,膨胀了自信,重拾自由竞争的政策,放弃了国家干预机制,于是在十几年以后的今天,重新面临严重的经济危机。

不论是民主社会还是独裁社会,国家通过舆论和政策来独尊、坚持每个学说的结果就是自缚手脚或作茧自缚,使国家的政策制订和修改陷入所坚持或独尊的学说的限制之下,不再具有根据社会的具体形势和需要来决定的自由,使国家自受其害。

二、容忍并保护异议分子:

过去十几年来西方尤其是美国民众和政府普遍认为消费是推动进步、维持社会发展和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于是流行鼓励消费、刺激消费,最后到鼓励超前消费,与此相适应开始实现用信用卡而非银行卡来消费、零利率分期付款消费等,结果造成了百姓入不敷出、资不抵债、这个月就花掉下个月的收入的情况。这样在当时表面繁华的背后已暗藏危机,直至原有的储蓄耗尽且太多的人开始负债,人们即使用信用卡和零利率分期付款也无法继续消费时,危机才会表面化。于是就有了危机在2008左右的总爆发。但这时只能头疼医头、脚疼医脚,与此同时所导致的更根本的问题如产业外移和技术停滞却无暇顾及了。

如果美国的社会上能多一些大声唱反调的人、多一些吹毛求疵的人、多一些批评政府和社会的媒体,我想美国的经济也许不会落到今天(2010年)这地步。任何一个社会和国家既需要揭露个人品行龌龊之处的扒粪者,更需要批判政府、批评领导人、唱衰国家的异议分子。诺大的中国只有一两个扒粪者实在是太少了,没有一个名人、红人出来唱衰国家就更可悲了。仅仅由异议分子的数量就可以知道,当前中国社会已到了一个多么黑暗、腐朽、混乱的地步。

任何社会和国家的人们都应该爱护、珍惜他们中的异议分子和与政府和主流唱反调的人,因为他们才是社会和国家的免疫系统和预警系统。他们也是保持学说多样化的重要力量。

当然,任何观念或学说都不能太过流行,上述对异议分子的赞扬也不可被独尊或成为主流观念,因为一旦被独尊或主流化,就会滋生太多的异议分子并使异议分子拥有太多的权力和能量,国家和社会就会因此而发生过敏或得白血病。

按照普通的定义来说,异议分子只是针对短期的、具体的问题进行批评的人,而一个社会在长远规划和长久方向上的问题则需要各种思想家和他们发展的各种理论和学说来提前互相纠正、互为平衡。所以,社会上的人们不但要有容忍、保护异议分子的观念,更要有容忍、保护各种异端邪说(包括宗教迷信)的观念和觉悟。唯有作为社会基础的人们对学说多样化的意义有了认识并在社会上培养出宽容的文化传统后,一个社会才算具备了实现学说多样化的文化基础。

三、实现多样化要确立制度和规定:

听任各学说自由竞争的结果往往是劣胜优汰以及其后的垄断或独尊,因此学说的多样化要靠社会的某些主动作为来实现和维持。我认为对此最关键的一条社会规定就是限制任何学说在社会上所占有的资源比例,使任何一个学说所占有的任何社会资源都不超过所有学说所占有的社会总资源的10%,当其中任何一个超过15%时就要强行予以分解或通过惩罚来打击。

比如,每年任何种类或学说的图书发行量都不应该超过这一年图书发行总量的10%;每年任何观点或学说在报纸、电台以及网站主页上的所占用的时间和篇幅都不应该超过各个学说所占总量的10%;在任何时候,任何学说在教育系统中所教育的学生数量都不应超过学生总数的10%;每年任何学说或门派所得到的政府和社会的资助都不应该超过这一年各个学说或门派所得到的资助总量的10%;在任何时候,任何学说或门派的人所占据的政府或社会公共职位的数量都不应该超过公共职位总数的10%;在任何时候,任何学说或门派的人所占据的政府或社会公共要职(一把手)的数量都不应该超过公共要职总数的10%;如此等等。

我认为,唯有制订并实行这些具体的反垄断或反独尊的法律和规定才能保证学说多样化的持久实现。

四、实现多样化还要鼓励变更和创新

实现学说的多样化不但要保旧(保护旧有的学说),还要迎新(欢迎新创的学说)。为了鼓励新学说的出现,社会应该引入物质奖励机制,对于创造了新学说或对旧学说进行了改变的人给予数量类似工资的奖励或资助。

为了保证奖励的公平和平等,应该采用多种独立的奖励机制。比如,一种可以为地方性奖励机制,由各个地区的民众评定本地区的学说。这可以由本地区的全体民众、随机样民、所有从事教育和科研活动的人、各个方面的专家学者以及随机抽奖等多种方法来分别产生获奖者。另一种可以为全国性奖励机制,由全国的民众通过全民票选、随机样民票选、专家票选和随机机制等多种机制来产生全国性的获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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