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支书畏罪上吊以后,老支书的贪污欠款应当如何处置问题,雷东宝搞了一次全村民公投,看看是应该“人死账销”还是“父债子偿”。
出乎雷东宝意外的是,绝大多数村民投的是“父债子偿”,于是雷东宝大怒,一脚踢翻了装满了投票豆子的簸箕,然后大骂村民忘恩负义,后来又去萍萍坟头感慨小雷家人心变了。
看到许多评论也对小雷家村民的投票的评价是“底层人民的自私和局限性”,而我的看法却恰恰相反,在调查结果未公开之时小雷家村民为老支书之死鸣不平,到老支书贪污事实公开以后,村民要求的“父债子偿”,恰恰让人看到小雷家村民的朴素的法治精神。
法治讲的就是账一笔笔算,不搞功过相抵那一套,天大的功劳也不能成为枉法的理由。另外,危害性更大的是,中共官员及公务员经常以曾经为民奉献了多少多少,所以贪污点做补偿也不为过。从来就没有官员及公务员本来就是食人民俸禄受雇于人民的概念,人民称地方官员为父母官,每一级的官员又视自己的上级为父母,认为自己是上级养活和提拔的。
这种心态和制度,造成的认识就是官员对人民有恩,而不是人民对官员有恩。官员贪污不是恩将仇报,反而是人民对官员的贪污的追究成了恩将仇报。
雷东宝在担心自己一心带着村民致富,将来恐怕会遭到老支书一样的下场,从他先假意搞民主公投,又一脚踢翻投票簸箕看,这种可能性很大,雷东宝的局限性和失败命运是注定的。当然,这不是他个人的局限性,而是中共制度的局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