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争国权,内惩国贼
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日本借口对德宣战,攻占青岛和胶济铁路全线,控制了山东省,夺取德国在山东强占的各种权益。
1918年11月11日,协约国战胜同盟国, 宣告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德国战败,中国成为战胜国。消息传来,人们欣喜若狂,庆祝“公理战胜强权”。1918年11月13日,北洋政府在中华门前搭庆典彩牌楼。14日在天安门召开庆祝大会,徐世昌太和殿大阅兵。规定从l4日到l6日,28日到30日为举行庆祝活动日。
所谓的“公理战胜强权”,不过是一个美丽的童话,因为世界上的“公理”是海市蜃楼。“自古弱国无外交”,倒是铁律。
1919年1月18日,战胜国在巴黎召开“和平会议”。北洋政府和广州军政府联合组成中国代表团,以战胜国身份参加和会,提出取消列强在华的各项特权,取消日本帝国主义与袁世凯订立的“二十一条”等不平等条约,归还大战期间日本从德国手中夺去的山东各项权利等要求。
巴黎和会在帝国主义列强操纵下,不但拒绝中国的要求,而且在对德合约上,明文规定把德国在山东的特权,全部转让给日本。
1919年的5月4日,北京的爱国学生发起了反对卖国贼和反动政府的示威游行,抗议巴黎和会上列强操作的结果。他们高呼“外争国权,内惩国贼”、“拒绝在巴黎和会上签字”、“废除二十一条”等口号,争取国家的权利。
一百年前的“五四运动”,已经固化在人民英雄纪念碑的浮雕上。“外争国权,内惩国贼”,无数志士仁人,前仆后继,流血牺牲。今天,站在毛泽东和邓小平两位巨人肩上的习近平, “内惩国贼”,为民谋福;“外争国权”,在东海、南海、台海划下一个圈;利在当下,功在千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