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是被逮捕,不是拘留。拘留期一天还是两天与此案毫无关系。
被逮捕意味着从检察官(不是警方)看来犯罪证据已经足够。在中国,逮捕后没有出庭过堂期限,关几个月乃至一年半载是常事,就不说那些被捕后销声匿迹家属都不知道关在哪的例子了。根本没有保释一说。
但在西方看来,按无罪推定,被逮捕的人在宣判前也是无罪。只要不是罪嫌极严重有逃跑嫌疑,可以在家等出庭,即保释。
孟的案例,其实对保释很不利。是否保释主要看你舍不舍得那笔保释金(逃了就是弃保,保释金不还了),能否忍受潜逃后隐姓埋名的生活,以及是否继续犯罪。
这几条对孟都不利。她肯定不在乎那笔保释金。假如逃回中国也不会被当作逃犯,反而会成为英雄。逃回中国继续当华为CFO相当继续犯罪。所以,有什么理由相信她不跑?但最终还是允许保释了。
根本没有保释制度的,抗议别人保释听证慢了。这不是50步笑百步,也不是秃子笑和尚。而是百步笑0步,秃子嘲笑有头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