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桂大使接受瑞典记者报专访。在回答某瑞典公民在中国电视上认罪是否是自愿时,回答:
“没人强迫他。中国全面依法治国,强迫本身就是违法的。他自己能同意被强迫吗?”
当时记者听到这个回答,心里一定有几百匹草马飞奔而过又不能表现出来,大概会憋出内伤。
这么回答的人如果不是流氓,世上没有流氓了。 刑法里也就没有强迫卖淫,强迫交易,强迫劳动等罪了。只要反问一句,受害人自己能同意被强迫吗?就可以无罪了。同理,当一个人被强奸,嫌犯只要反问,俺没有强迫她,她自己能同意被强迫吗?即可。
曾家一案,所有误区都是大使制造的。比如“曾家表示自己不是难民”。实际上如果是难民会受到优待,难民到了瑞典不需要任何身份证明,自己说几岁就是几岁,随便编个姓名,立刻有吃有住有生活费。而游客就没有此等特殊待遇。
再比如那个著名的“他们没犯法为何被拉走”。正因为没犯法不够拘留或带警局接受盘问调查,才拉到郊外放掉了事。警察对当地公共场合喝醉闹事的,吵闹纠纷的,制造噪音扰民等小事,都是这么处理。
中国读者不了解,很正常。但作为大使,责任就是加强双方沟通了解。他却反其道而行,竭尽误导煽动之能。看到中国读者至今疑问:说了不是难民,又没犯法,为何被拉走丢掉?不能不对大使的负面作用拍案叫绝。
当年美国公民在新加坡受鞭刑,总统都出来说话了。但美国政府有没有误导美国人民,说鞭刑是歧视,新加坡不敢抽自己人不敢抽中国人专抽美国人?有没有误导美国人民,说鞭刑是抽死刑重犯,那个美国少年只是涂鸦算不上犯法不应该被抽?
相比之下,大使所为就是忽悠煽情挑拨搅浑水。流氓做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