俩活人,好说。甲,谁谁;夫人,谁谁。然后可以说夫人的“政治面目”,在有争论的江女士部分,是被判刑的罪犯。当然,太祖活着的时候江女士不是罪犯。
都那啥了,也好说,甲,谁谁;夫人,谁谁。死了还说夫人的“政治面目”,比较滑稽,可以加个括弧(被判刑的罪犯)。
太祖驾崩了,江女士还没自裁那一段,最难整。甲,谁谁;夫人????还是加括弧把,甲,谁谁;夫人,仍在世(被判刑的罪犯)。
最后在括弧之后再加个引号“罪犯不是太祖自己判的罪犯,是太祖‘立国’的国家在继承了太祖的革命事业后判的罪犯。”
1976年9月9日之前: 太祖。夫人江青。
1981年1月25日至1991年5月14日: 太祖。夫人江青(人仍在世,被判刑的罪犯---“罪犯不是太祖自己判的罪犯,是太祖’立国‘的国家在继承了太祖的革命事业后判的罪犯。”)
1991年5月14日之后: 太祖。夫人江青(被判刑的罪犯)。
比较绕嘴。用太祖经常动员“群众”的语言说,“反革命家属”更通俗易懂。
1976年到1981年怎么算? 这事儿也赖太祖,他把人家老陈陈伯达也一关多年没个交代什么的。江女士只好多包涵了。